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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简报 浏览量:2407

  2月24日下午,卢云华同志就开创国际商事仲裁工作新局面的议题发表讲话,主要内容如下:
  我国185家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都具有国际执行力。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国际经济交往日益频繁的情况下,认真研究开创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工作新局面的问题,是进一步发挥仲裁工作作用的重要举措。
  一、对目前我国商事仲裁工作怎么看?同志们知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连续二十多年保持快速增长,创下了举世瞩目的奇迹,不仅为世界经济发展提供了巨大市场,同时也给世界经济发展注入了蓬勃活力。对外贸易进出口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在这种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开展国际商事仲裁工作,为对外开放和国际经济交流与交往服务,是我国仲裁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仲裁法颁布实施十年来,仲裁工作对国内经济建设发挥的积极作用比较显著。但与国家对外开放的需要,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与我国经济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需要相比还有着相当大的差距。突出表现为,受理案件数量太少,国际性不强,发挥的作用不大,从根本上来讲,国际商事仲裁工作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国家对外开放的发展,与国家对外经济发展的要求严重不适应。争取用较短的时间,大力推进国际商事仲裁工作,是充分发挥仲裁服务作用的需要,是实现我国仲裁二次创业战略目标的重要内容,同时是我国经济建设、对外开放对仲裁工作的必然要求。研究开创国际商事仲裁工作的新局面,无论从哪个角度说,意义都非常重大。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应该如何采取措施,迅速改变国际商事仲裁工作的落后面貌。
  全国许多仲裁机构重组以后,应该说对开展国际商事仲裁工作看得还是比较重的,有些仲裁机构还相应地采取了一些组织措施和交流方法,也处理了一些带有国际性的纠纷。但总体上说,国际商事仲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如何正确地判断和分析国际商事仲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如何有针对性地推进国际商事仲裁工作的发展,心中无数。我不知道在座的哪位同志对国际商事仲裁工作面临的基本问题有一个大致了解,对国际商事仲裁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考虑过?仲裁法颁布实施十年了,我们还没有形成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对整体的工作方向也不是很清楚。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工作总的方向是要为国家对外开放服务。这个方向要尽早确定,尽快统一。此外,对国际商事仲裁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原则也不是很清晰。同时,对如何争取更多的国际商事纠纷在我国仲裁机构得到很好解决,我们的办法还不多。总的看,国际商事仲裁工作也远远落后于国内民商事仲裁工作。
  二、我们讲的开创国际商事仲裁工作新局面,是在我国对外开放已经二十多年、我国经济正在逐步融入经济全球化这个大背景下提出的。应该说,我国加入世贸和国内市场对外开放,为加快国际商事仲裁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和重要契机。如果说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我们主要的是引进资金、引进技术、引进人才,有求于人的地方多,因此,有时候不得不跟着去斯德哥尔摩,不得不跟着去伦敦仲裁院的话;那么,现在我们国内市场开放了,巨大的中国市场对国际资本有着很大的吸引力,在这种情况下,客观上存在着更多的国际商事纠纷在中国仲裁的可能和必然了。我们要抓紧当前的有利时机来大力推进国际商事仲裁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曾经在亚太地区经合组织峰会上对我国多年来对外开放的情况作了综合的论述,其中介绍了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增长情况,介绍了在中国的外国投资企业、合资、合作企业的情况,我学习了以后深受鼓舞。我们185家仲裁机构分布全国各地,这么多仲裁机构究竟把握了多少机会。数以几十万计甚至更多的外资、合资、合作企业,绝大多数在纠纷解决方式上没有选择中国的仲裁机构仲裁,甚至许多国内企业在对外经济交流交往中也没有选择我们仲裁。造成这种状况,应该说我们仲裁界也是有责任的。开展国际商事仲裁工作要贯彻落实长沙会议精神,做好推行中国仲裁法律制度的工作。但如何推行,与国内推行是不完全相同的,甚至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对我们来说是个崭新的课题,也是一个严竣的考验。如果我们比较有效地去做,做成功了,不仅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开创国际商事仲裁工作新局面,同时,对我们转变国内仲裁的增长方式也有极大的借鉴作用。那么,用什么办法来做好这项工作,需要认真研究。要研究开展国际商事仲裁工作的特殊性,认真摸索开展国际商事仲裁工作的特殊规律,把握好这个规律,积极有效地开展国际商事仲裁工作。而所有这些的基本前提是正确判断形势,尤其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形势新特点。
  三、当前,有一些仲裁机构已经提出要建设成为国际化的仲裁机构,愿望是好的。这个提法在最初,我没有表示赞成。我赞成积极开创国际商事仲裁工作新局面,但不赞成过早地提国际化。几年下来,这个提法怎么样?我说仍然值得研究。因为对国际化这个提法,我们还缺乏认识,没有把握。如果把它作为工作方针的话,那么首先就需要明确什么是国际化?含义是什么?采用这个提法将引导国际商事仲裁工作向什么方向发展。我想这些基本问题还是要请大家想清楚。目前,从我国仲裁机构每年办理的所谓的涉外经济纠纷来看,绝大部分都是我国企业和外国企业之间在中国经营产生的纠纷。那么,是不是仲裁这样的纠纷就叫国际化?几乎很少有双方当事人都是境外的或者国外的。另外,我们有一部分仲裁机构聘请了境外或者国外的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我们也有一部分国内专家、仲裁机构的负责人担任了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办理国外的案子,这是否就是国际化?有些提出国际化的仲裁机构其所在的城市提出了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口号,仲裁机构也就相应地提出了要办成国际化的仲裁机构的口号。城市发展与仲裁发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考虑特点的冒叫是盲目的。而且,即便就是办了一些涉外案件,就是聘了一些外籍仲裁员,或者自己的人作为交换,也到外国仲裁机构办理了一些案件,如果这就叫国际化的话,这种国际化对发挥仲裁保障我国对外开放、促进对外经济交流和交往的作用,究竟有多大意义?开创国际商事仲裁工作新局面,不是更多地,至少不是简单地聘请外国专家担任仲裁员和派我国专业人士到国外仲裁机构担任仲裁员,这些本身都没有错,但这并不是我们今天所要研究的开创国际商事仲裁工作新局面的题中应有之意。
  一个国家仲裁工作的国际化程度,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时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在国际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世界经济格局也有着密切的联系。贸仲今年成立已五十年了,他们经过长期努力,已经在国际仲裁界树立了良好形象,但是,客观地说,贸仲是否就已经是国际化的仲裁机构了呢?我并不说贸仲五十年来的工作有什么问题,而是要告诉大家,要想成为国际化的仲裁机构,并不是一腔热情,几句口号就能办到的。当然,贸仲从一开始,就紧紧围绕服务于我国外贸工作的需要来开展工作,也正是因为贸仲五十年来始终遵循了这一工作指导方针,他们才能够进而在国际仲裁界赢得今天的地位。但是,我还是要问,今天的贸仲是否就是国际化了呢?实际上,贸仲还在为实现国际化而努力奋斗着。我们在考虑国际商事仲裁工作的时候,不能只从一个地区、一个机构的品牌形象来考虑,更主要的或者说更根本的是要从为我国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来考虑。离开了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宗旨,去谈国际化的问题,是没有前途的,也是不可能做到的。这是开创国际商事仲裁新局面工作基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关于具体安排。初步考虑在今年适当的时候,大致在5-6月份,召开一次国际商事仲裁工作会议,研究开创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工作新局面的措施。主要任务:一是认真分析目前我国对外开放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融入经济全球化以后的新形势新问题和新任务。可以请有关部门和机构参加,为我们作专题形势报告。二是研究并确定国际商事仲裁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方向。没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方向,就不可能找到开创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工作新局面的途径和措施。三是研究并确定开创国际商事仲裁工作新局面的主要措施和具体办法。可以请社会有关方面,如国际商事企业、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共同参加,共同研究。要想做好对外开放工作,要用对外开放的精神来研究,来进行,来开展。此外,这项工作是一项全国性的工作,不是哪一个或几个仲裁机构可以完成的。但为了做好研究工作,这个会议是不是请贸仲多做些前期准备工作。特别是在调查研究、指导思想、工作方向、形势分析和主要措施设计等五个方面先行研究。会议的参加人请大家考虑,是全国仲裁机构都参加,还是部分仲裁机构自愿参加。从每年的统计报表来看,有涉外案件的仲裁机构不是太多。既不想给大家增添工作负担,但从长远看,许多仲裁机构都有可能面临这个问题,因此,我也赞成尽可能多的机构参加。但怕会太多任务过重,还是一些机构必须参加、其他机构自愿参加好些。
  总之,全国仲裁机构对开创国际商事仲裁工作新局面要高度重视,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改变国际商事仲裁工作落后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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