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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来源:青岛政务网 浏览量:2718

建设事业是我市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各种利益相互交融,矛盾日趋复杂且高度集中,极易引发经济纠纷。经济仲裁作为一种与诉讼并行的解决纠纷的法律手段之一,显现了当事人自愿、一裁终局、无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等原则的优势,具有方便、平等、快捷、经济、灵活、和谐等特点,能够及时、公正、合理、有效地解决经济纠纷,既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能维护了建设行业的和谐,更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地服务建设企业,打造和谐建设法律秩序,市建委与市仲裁委联合成立了青岛市仲裁委员会建设仲裁中心。建设仲裁中心是在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和有关部门指导下,依法开展仲裁工作。仲裁中心由市建委副主任张军担任中心主任,委法规处和其他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并由建设系统资深仲裁员为各类建设纠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仲裁服务。


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推行建设仲裁政策,开展经济合同咨询服务,规范建设领域合同标准(格式)文本,提供建设仲裁法律宣传,完善仲裁条款,调节建设领域经济合同纠纷,依法仲裁解决拖欠工程款。


建设仲裁中心办公地址:盐城路25号(军械招待所内4楼)。


  话:0532-83888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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