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浏览量:3113
“有纠纷不必全靠诉讼,其实仲裁有着更快捷的优势。”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乌仲裁委)副主任兼秘书长古丽娜孜·阿不力孜这样告诉记者。近日记者从乌仲裁委年度工作总结会议上也了解到,2006年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及其分会受案数量又有大幅增长。
据了解,2006年乌仲裁委受理案件340起,涉案争议标的达2.15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受理案件总数上涨了80件,增长达30%。争议标的增长近一个亿。在乌仲裁委所受理的案件中,上升最快的是建筑领域的案件,主要涉及商品房买卖、建筑施工合同等方面。
但是古丽娜孜·阿不力孜说:“仲裁这种形式还是没有进入到主流意识中。”她说,从2006年的总结结果来看,一般普通群众的民商事案件水平依然很低,“民商事案件在全年的案件总量中只占2%左右,和往年差不多。”古丽娜孜分析认为,这和人们的诉讼观念依然很深有关。
古丽娜孜告诉记者,“现在人们一有纠纷还是先想到上法院,其实对于诉讼而言,仲裁所要耗费的精力和时间都要少得多,显得较为方便、快捷。”
“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仲裁的特性,这也表明仲裁宣传工作的滞后。”古丽娜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