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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HKIAC 浏览量:6238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今天宣布:雷曼兄弟相关投资产品争议首例调解告成。调解于20081210日进行,历时5小时。投资者和银行签署和解协议结案。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莫石博士说,“看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一个多月前才推出的新的‘调解-仲裁’计划已开始运作、并发挥功效,我们很受鼓舞。这是个好的开端,希望其他人能由此看到这个计划的好处。”


 


  20081031日,为处理雷曼兄弟相关投资产品争议,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推出了一项特殊的争议解决计划。计划所设计的是自愿的调解和仲裁程序,调解员和仲裁员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推荐或指定的专家担任。计划得到了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的支持,旨在为投资者和售卖与已破产的美国投资银行雷曼兄弟相关的投资产品的银行,提供一个经济、有效的解决争议的途径。


 


  至20081217日,已有63件由金管局转介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的个案,根据此项计划,交到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有些个案已在调解程序开始前由当事人直接协商解决。除由金管局和证监会根据投资者的投诉转介的个案外,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自己也直接收到案件。


 


 “我们很高兴看到成功、有效地调解结案的第一案。投资者和银行欢迎我们推出解决金融争议的调解和仲裁服务。我们也看到他们尽快解决争议的诚意,”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秘书长苏国良说。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预期会有更多调解案件。“投资者和银行渴望尝试合适的、有效能和有效力的解决争议的方式,”先生说,“我们已做好准备接收更多的有关雷曼兄弟相关投资产品争议的案件,我们已有100多位调解员可供选择。”


 


  香港调解会主席陈炳焕先生说:“每天我们都收到很多有关调解的咨询。我们建议投资者,在最终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前,务必更多地了解调解,特别是调解程序和调解会议前应做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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