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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仲裁协会 发布日期:2024-10-23 浏览量:35

为充分发挥仲裁在化解经济纠纷、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质高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近日,铜陵市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进一步推广仲裁制度的通知》,对进一步推广仲裁法律制度提出要求。

《通知》强调,仲裁法律制度作为我国法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坚持以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为核心,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着力在招商引资、工程建设、金融借贷、知识产权等领域大力推广仲裁法律制度,积极推进仲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切实将仲裁打造成为灵活、高效、专业、公正解决合同类、财产权益类矛盾纠纷的综合平台。
《通知》强调,要广泛宣传和推广仲裁法律制度,增强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对仲裁的认知,提升对仲裁制度的认同感,积极引导和鼓励运用仲裁手段妥善解决民商事纠纷;要全面规范并推广使用仲裁条款,建立示范合同定期清理制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权利;要支持运用仲裁制度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提升运用仲裁手段解决矛盾纠纷能力,鼓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选择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解决机构;要支持仲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加强仲裁与诉讼工作的有效衔接,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律师调解组织以及行业、商会调解组织与仲裁机构的紧密对接,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选择仲裁途径解决纠纷;要推进仲裁体系建设,强化仲裁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仲裁员和仲裁秘书队伍管理,推动仲裁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推进仲裁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将推进仲裁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程,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协调配合,将仲裁事业的发展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之中,努力推动铜陵仲裁事业实现长远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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