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8-26 作者:采安仲裁团队 浏览量:887
导语 2024年8月16日,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承认并执行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裁决。这一判决标志着CIETAC仲裁裁决在澳大利亚的法律地位进一步得到确认,显示出CIETAC裁决的国际认可度和执行力的不断提升。澳大利亚法院依据《1974年国际仲裁法》认为该仲裁裁决符合《纽约公约》的要求,并在被申请人缺席的情况下,判决申请人有权将该仲裁裁决视为法院的判决进行强制执行。此案不仅为中澳两国的司法协助提供了新范例,也为未来CIETAC裁决在国际上的承认与执行奠定了重要基础。 2024年8月16日,澳大利亚联邦法院作出判决,承认与执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CIETAC)[2022] ZGMZJCZI 第1405号裁决。这是2024年度澳大利亚法院首度承认与执行CIETAC仲裁裁决。 本案裁判文书索引:Guangzhou Huada Venture Capital No 1 Investment Enterprise Limited Partnership v Zhu 2024 FCA 938 本案裁判日期: 2024年8月16日 本案案情 2017年5月23日,申请人广州某公司与被申请人朱某及金某以及其他当事人签署了一份《增资协议》(Capital Increase Agreement),该协议涉及苏州某公司的股权增资。根据协议,苏州某公司同意向包括申请人在内的若干方增发股份,而各方则承诺认购这些股份。被申请人在协议中被指定为“实际控制人”。同日,相关各方还签署了另一份《估值调整及优先权协议》,其中规定如果苏州某公司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上市条件,投资者有权要求控制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按照规定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 2020年11月23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及相关方发出通知,要求进行股份回购谈判。由于未能达成协议,申请人于2021年8月6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CIETAC)提起仲裁申请。2022年6月21日,CIETAC作出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要求被申请人回购股份并支付相应的费用和赔偿金。仲裁裁决具体包括:被申请人需回购申请人持有的苏州某公司的3,333,333股股份,并支付回购价款38,344,109.59元人民币;另外,被申请人还需支付因延迟支付回购价款而产生的损害赔偿金、律师费、保全费用及仲裁费用。裁决做出后,申请人向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承认与执行上述CIETAC裁决。 澳大利亚法院判决及理由 澳大利亚法院认为: 1. 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 根据《1974年国际仲裁法》(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Act 1974 (Cth)),外国仲裁裁决可以在澳大利亚法院执行。根据该法第8条,法院需确认该裁决是“外国裁决”,且该裁决应受《纽约公约》调整。在本案中,CIETAC的裁决属于符合《纽约公约》规定的外国裁决,且裁决的内容涉及商事争议,可通过仲裁裁决予以解决。因此,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有权依据该法第8条对裁决进行执行。 2. 被告未出庭及其法律后果 本案中,被申请人在收到法院通知后通过律师提交了律师代理通知书,但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任何反对执行裁决的抗辩,且最终被律师撤回代理。在此情况下,法院认为被申请人已默认接受法院管辖,并视其为已收到相关通知。根据《联邦法院规则》,在被申请人缺席的情况下,法院有权根据申请人的请求作出相应判决。 3.证据与程序问题 申请人在庭审中提交了仲裁裁决的认证副本及仲裁协议的认证副本,此外还提供了经过认证的英文翻译。申请人还提交了其律师的宣誓书,证明截至申请日期裁决未被履行。虽然申请人的宣誓书中关于被申请人的表述存在单复数混淆的问题,但法院认为这是无意的错误,并未影响案件的实质判决。 4. 法院执行措施 最终,法院判决申请人有权将仲裁裁决视为法院的判决进行强制执行。法院还同意申请人提出的继续冻结被申请人资产的申请,直至2025年2月14日或进一步命令发布为止。 本案小结 根据2021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Survey(《2021年国际仲裁调查报告》),CIETAC被评为全球最受欢迎的五大仲裁机构之一。CIETAC裁决国际影响力日益增长,不断在各大法域获得承认与执行。最新的案例如:《采安仲裁 | 南非首例:CIETAC仲裁裁决并不违反公共政策,应予以承认与执行》介绍了:2023年6月2日南非高等法院就Momoco International Limited v GFE-MIR Alloys and Minerals SA (Pty) Ltd一案作出判决,认为案涉CIETAC仲裁裁决并不违反公共政策,应予以承认与执行。《采安仲裁 | 2024年第一案:加拿大法院承认与执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介绍了:2024年1月26日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就China Yantai Friction Co. Ltd. v Novalex Inc一案作出判决,承认与执行CIETAC相关仲裁裁决。这也是2024年加拿大法院承认与执行CIETAC裁决的第一例。《采安仲裁 | 2024年第二案!加拿大法院再次承认与执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介绍了:2024年5月15日,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就Shanghai Investment Co. Ltd. V. Lu et al., 2024 ONSC 2762 (CanLII)一案作出判决,承认与执行CIETAC仲裁裁决。这也是2024年加拿大法院承认与执行CIETAC裁决的第二例。本案则是2024年度澳大利亚法院首度承认与执行CIETAC仲裁裁决,标志着CIETAC仲裁裁决在澳大利亚的法律地位进一步得到确认,显示出CIETAC裁决的国际认可度和执行力的不断提升,也为未来CIETAC裁决在国际上的承认与执行奠定了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