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转载:深圳新闻网 浏览量:4031
据深仲主要负责人介绍,本届(第三届)仲裁员聘期为五年,将于2009年2月20日届满。本届仲裁委员会从2004年至今,受理案件的标的额逐年增长,受案数量也呈螺旋式上升态势,在全国数百家仲裁机构中名列前茅。2004年至2007年受案7766件,今年截至5月底受理案件数量为859件。
这位负责人指出,仲裁事业的发展对仲裁员队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仲裁发展需要,提高案件质量,确保仲裁专家断案的优势,因此,该委决定采用公开的方式选聘第四届仲裁员。他指出,这次的公开选聘的原则是自愿报名,以深圳市为主,面向全国,兼顾海外。公开选聘将统一标准、规范程序,要经过接受报名、报名资格审查、仲裁法和民商法业务考试、信誉能力考查、候选名单公示、审议通过以及公示、聘任等多项程序。公开选聘能让更多的人参与仲裁,有利于在最广泛的范围内挑选人才,同时能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优中选优,并且能将自我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提高选聘透明度,促进仲裁员聘任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他表示,选聘除对申请者的专业水平、文明修养、是否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办案等方面有较高要求外,还将申请者是否品德高尚、公道正派、诚实守信作为一项重要的选聘原则,业务考试及信誉能力考查有一项不合格不予聘任。
这位负责人最后指出,深圳仲裁本届现有仲裁员443名,拟定任期为三年,较第三届缩短两年,这样做主要是为了加速仲裁员的更新和淘汰。深仲还将每年对仲裁员的工作进行考评,对于考评不合格者,视情况予以警示或解聘,同时对有违法违纪行为者要坚决予以除名。
相关信息,敬请参见深圳仲裁委网站:www.szac.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