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6-09 浏览量:6870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简称哈仲)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于1996年8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组建的哈尔滨地区唯一的商事仲裁机构,主要受理国内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现第五届哈仲仲裁员聘期即将届满,根据《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章程》《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等规定,特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六届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聘期
本次选聘仲裁员,以黑龙江省为主,面向全国,兼顾海(境)外。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仲裁员聘期5年,与第六届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任期相同。
二、选聘条件
申请者须身体健康,热爱仲裁事业,公道正派,遵守《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和《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等有关规定,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经验丰富且在所在行业享有较高声望者可适当放宽)。除上述条件外,不同职业、专业领域的申请者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三)曾任法官满八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仲裁员申报不受地域、国籍限制,哈仲欢迎国内外、港澳台地区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士报名。
三、选聘程序
(一)申请。申请者需登录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报系统(网址:http://123.56.153.64:8002/)填报《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第六届仲裁员申请表》,并按照要求上传辅证材料。
填报注意事项:请通过电脑(PC端)申请报名,推荐使用360、谷歌、火狐、苹果等主流浏览器。出于安全考虑,本系统不支持IE内核浏览器。如在使用非IE浏览器出现访问问题,请在右上角地址栏,切换浏览器至极速模式后,可正常访问。
(二)审核。申请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拟定仲裁员推荐名单。
(三)聘任。仲裁员推荐名单经哈仲第六届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经培训合格,发放聘书,并向社会公布。
四、注意事项
(一)所有申请者均需网上填报,第五届仲裁员任期届满后申请续聘的,亦应填写。未申请者,不予续聘。
(二)经过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审批、培训等程序后,哈仲将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公布第六届仲裁员名单。
五、报名日期
自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7月20日止。
联系人:代秘书、白秘书
电 话:0451-82815772
本信息转载自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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