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司法行政在线 发布日期:2023-04-13 浏览量:2944
11月28日,“推进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论坛暨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2022年年会”在南京召开,43家仲裁委在线签署《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金陵宣言(2022)》,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亦军,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霍慧萍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舒国华发表视频讲话。
此次年会暨论坛的主题为“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与商事仲裁发展”,由南京仲裁委主办,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上海仲裁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及无锡、盐城、镇江、扬州仲裁委协办。来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内知名高校、省内外知名律所、长三角仲裁机构负责人和媒体代表共50余人参加活动。
霍慧萍指出,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加强仲裁区域合作,构建多元纠纷解决体系,共同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方面应扛起更大的使命担当。南京将紧紧围绕服务全国全省现代化建设大局,锚定打造国内一流仲裁中心的目标,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更高水平南京仲裁建设。
张亦军强调,仲裁作为法定的纠纷解决制度,是政府提供的一项基础性、个性化、高品质法律服务。江苏高度重视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工作,今年1-10月份,我省仲裁机构累计受理案件16200余件,标的额324亿元,为中小微企业减免缓交仲裁费近1300万元,案件类型覆盖房地产、股权交易、金融、保险等众多经济民生领域。建议联盟各成员单位在仲裁制度改革创新、仲裁高层次涉外人才培养、仲裁信息技术共享、仲裁制度宣传推广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协作,提升长三角仲裁的品牌形象。
舒国华充分肯定了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工作,要求长三角地区仲裁机构紧抓上海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的战略性机遇,在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开放、司法支持与监督、互联网仲裁、涉外仲裁员培养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强化与国际仲裁组织及境外仲裁机构交流合作,加快建设服务长三角、辐射全国、面向世界、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打造中国仲裁服务新高地。
2020年11月,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司法厅局倡议并指导成立了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目前已有43家成员单位,2021年,长三角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109011件,占全国仲裁机构受案总数的26.2%,争议金额1490亿元,占全国仲裁机构涉案金额的17.3%,长三角仲裁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知晓度影响力不断提升。
在随后举行的论坛上,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秘书长兼副院长姜丽丽,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秘书处秘书长谭剑,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肖冰,江苏省高院原知识产权庭庭长、副巡视员宋健分别围绕“中国式现代化与商事仲裁发展”发表了主旨演讲。各联盟成员单位就“后疫情时代下仲裁发展与开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下的仲裁高质量发展”两个议题进行了经验交流。
长三角仲裁机构一体化发展联盟
金陵宣言(2022)
前 言
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已成为区域法律服务业联动发展的关键。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联盟”)各仲裁机构一致认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扛起使命责任,紧扣“高质量”和“一体化”两个关键词,紧密携手、各展所长、协同发力,在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之际,找准结合点和发力点,积极参与仲裁立法的制定,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区域仲裁协作,优化资源配置,公正高效审理仲裁案件,以务实行动共同推动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行稳致远,各项工作跑出加速度,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实现区域协同高效能治理,努力在营造最优营商环境展现引领担当,不断提升长三角仲裁机构的整体实力与区域竞争力,扩大长三角仲裁影响力,为中国仲裁的改革发展提供长三角智慧和方案,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实践。
值此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成立二周年之际,联盟各仲裁机构在南京郑重发布《金陵宣言》,既是回应社会各界对仲裁服务保障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关切,也是对进一步围绕大局履职尽责的征求意见书,期待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支持。
正 文
(一)党建引领,提升聚合力
长三角区域仲裁机构秉持上海仲裁的龙头引领,南京、杭州、合肥仲裁等机构带动,各扬所长、创新工作理念,探索资源共享、联合行动的模式,推进党建共学共建,打造一个有更强仲裁声音、更多专业资源、更广覆盖领域的仲裁环境,推动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形成区域协作共建合力。
(二)业务共建,提升公信力
一是依托联盟联络处,集聚成员机构的整体优势,实现人才交流互动、仲裁调解合作、仲裁庭审协同、仲裁实务研究共享等四个方面协同共建,推进仲裁秘书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共同提高长三角地区仲裁案件质量效率,进一步提升仲裁公信力。
二是深化在长三角区域、全国自贸区及港澳台地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以及其他区域共同推广长三角仲裁,形成仲裁宣传推介联动共振效应,更大发挥仲裁在商事争议解决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多元合作。在长三角地区仲裁协作交流工作机制框架下,立足各自区位优势,在金融、房地产、建设工程、海事海商等重点领域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合作,推进疑难案件研讨、审理经验交流、人才联合培养等三方面加强合作,形成“1+5+N”的合作新格局,探索跨领域、跨区域联动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营造国际一流的商务生态环境。
(三)科技赋能,提升保障力
一是依托信息科技,优化仲裁服务。长三角区域内各地相互借鉴运用智慧仲裁建设成果,全面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制定《远程仲裁工作指引》(示范版),统一网上办案的流程规则,打造涵盖申请、庭审、文书制作、保全、裁决等多节点的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实现当事人跨域立案、仲裁员异地办案、卷宗同步生成、庭审智能辅助、全流程记录,创新开展与解纷方式相匹配的要素式审理,便利仲裁员办案和当事人申请仲裁,提升仲裁质效。在此基础上,协调推进信息资源共享,探索区域内仲裁员名册互认与共享,力争实现跨域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为当事人提供丰富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和一站式高品质的仲裁服务。
二是发挥典型示范效应,促进适法统一。联盟联络处牵头成立长三角地区典型仲裁案例评选委员会,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智慧仲裁等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和工作案例,共同提高长三角仲裁公信力和美誉度。
针对一线实际办案需求,建立完善法律适用的问题发现、专家研讨、释法答疑等机制,定期组织举办“长三角仲裁发展圆桌论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协作年会,通过专业研讨、业务交流等方式促进长三角仲裁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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