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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仲裁周 发布日期:2019-11-01 浏览量:12979

时间

2019年11月5日

9:00——16:30


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国际会议室


主题
仲裁法修改的多个视角


日程

08:30-09:00

注册签到、茶歇


09:00-09:20


致辞及颁奖

主持人:

杜焕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常务副书记兼副院长 

领导致辞: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

王承杰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

张丽霞  全国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主任 


09:20-09:30 

颁 奖

颁奖嘉宾:王利明、王承杰、张丽霞、曹丽军等



09:30-10:00 

主旨演讲:致青年仲裁人

贾东明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原主任



10:00-10:1

休息



10:10-12:00 

圆桌讨论:仲裁法修改六方谈

主持人:姚俊逸 贸仲监督协调处处长兼湖北分会秘书长 


发言人:

1. 李洪积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主任 

2. 吴铭奂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 

3. 王文英  贸仲香港仲裁中心秘书长  

4. 曹丽军  全国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5. 张   元  北京翰德东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商法所投融资风险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6. 宋连斌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导 



12:00-13:00

午餐(会议提供自助午餐)



13:00-13:30

咖啡时间



13:30-16:30

热论:仲裁法修改应直面的话题




13:30-14:30 

仲裁协议的签署与效力


      仲裁协议是整个仲裁制度的基石,也是仲裁机构取得案件管辖权的前提。这也就意味着,当事人必须先得有仲裁协议,必须翻越仲裁协议这座山,才能真切地感受到仲裁的各项优势,比如根据《纽约公约》在域外申请执行、专家断案、保密及高效等。然而,囿于我国《仲裁法》第16条的规定,仲裁协议有效要件较为严格,协议无效情形不少。如何能当事人可以轻易翻越仲裁协议这座山,轻易选择仲裁并通过仲裁解决争议,是一个需要我们认真对待的问题。不知道在座的各位怎么看?


主持人:


刘  净  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发言人:


1. 钱海峰  泰禾集团法务总经理

2. 陈  浮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3. 詹  晖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仲裁专委会秘书长

4. 温志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前民庭法官



14:30-15:30 

仲裁员的资格与名册


      仲裁的质量取决于仲裁员。然而,对于仲裁员的资格条件,各国法律却要求不一。有些机构采用名册制,甚至强制名册制,另一些机构则相反。到底哪一种作法更具竞争力,更符合中国情况呢?


主持人:

宋连斌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导 

正方:

严格规定资格条件、实行强制仲裁员名册制

1. 冯  璞 新加坡艾伦格禧律师事务所律师

2. 乔  阳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反方:

应放开名册,不规定资格

1. 尤  勇 中国五矿集团前法律部部长

2. 霍  伟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5:30-16:30 

仲裁机构的收费与服务


      费用问题事关仲裁用户的切身利益,不可不重视。仲裁用户如何进行仲裁费用测算?仲裁费用被用在哪里了?仲裁庭如何裁决仲裁费用的分担?有节省仲裁费用的方法吗?本议题的各位专家将与您分享经验和建议。


主持人:

董箫  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发言人:

1. 姜秋菊  北京仲裁委员会业务二处处长

2. 马荣伟  昆仑信托法律部总经理

3. 刘润东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中国首席代表

4. 赵   平  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



16:30-16:40 

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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