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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4967

来源:金华新闻网 记者:宋雨禾

7月1日,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费仲裁庭正式成立,为开发区消费维权体系增加了一股新的力量。

据悉,金华开发区消费仲裁庭是建立在原有的12315维权体系基础上,将一些经过多次协调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消费类投诉引入该仲裁庭,由获得专业资质的仲裁员进行仲裁,仲裁员下达的仲裁书具备法律效应,保证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最大利益。

金华市仲裁委案件审理科科长章敏说,原有的工作程序是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尽快组织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进行协商,经过协商若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由消费者自行到法院提起诉讼,而成立了消费仲裁庭后,消费者可选择请求仲裁庭进行仲裁,无需到法院起诉。“以前光靠协调,效率不高,协商一次不成,就组织两次,多次协商仍达不成一致意见也是常有的事,若消费者还想去法院提起诉讼,还需要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应费用,现在有了消费仲裁庭,有了专业的仲裁员,可谓是省钱省时省力”章敏说。

马先生是第一个来到消费仲裁庭请求仲裁的消费者。6月18日,他在市区某母婴用品店给自己9个越大的孩子买了两冠某进口奶粉。“以前一直在这家店买东西,都挺不错的,但是这次买的奶粉,吃了三天,孩子出现呕吐的症状,第四天在罐子里发现了一只虫子,我觉得就是因为这罐奶粉不过关才导致我的孩子呕吐”马先生说。记者在马先生带来的瓶子里看见了他口中所说的虫子,这只虫子长3厘米,直径仅约1毫米左右,类似蜈蚣。

仲裁员盛玮告诉记者,马先生于6月26日通过12315进行投诉,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稽查大队在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了受理,并帮助沟通协商,但一直未能达成一致。当日,盛玮再次让双方陈述了事情经过,核实确认无误,了解了双方诉求,经过衡量,下达了含“商家赔偿1000元消费券”仲裁结果的仲裁书,双方都表示同意和接受。金华开发区消费仲裁庭第一起案件顺利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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