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4806
来源:四川在线(记者 邹霞)
金融业务发展当中,难免会发生一些法律纠纷,解决这些纠纷可以到法院打官司,也可以通过仲裁来解决。目前,运用仲裁方式预防和解决金融纠纷已经成为发达地区银行业的重要举措。
记者从宜宾市仲裁委员会获悉,目前,宜宾正着手研究制定金融仲裁规则,在将来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金融仲裁的程序规则,在条件成熟时或组建“金融仲裁中心”。
部门企业同堂探讨 宜宾组建金融仲裁中心开始起步
5月8日,宜宾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与中介服务战略合作单位座谈会在宜宾仲裁委员会会议室举行。宜宾市法制办主任、市仲裁委员会副主任聂军、市政府金融办主任许勇、市银监局纪委书记王正勇参加会议。
“仲裁机构应着手研究制定金融仲裁规则,多听取金融界的意见,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金融仲裁的程序规则,在条件成熟时可组建金融仲裁中心。”会上,聂军就宜宾仲裁和金融的未来发展,与参会金融单位和法律单位进行探讨。
据宜宾市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介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金融纠纷的特点,宜宾仲裁委员会目前已拟制定出15条金融仲裁程序特别规定,其中,包括受理程序、举证期限、仲裁庭组成、裁决履行等,这也意味着宜宾组建金融仲裁中心开始起步。
宜宾金融业快速发展 需要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
据许勇介绍,宜宾已初步形成了以银行、保险公司为主体,其它多种金融机构并存,运行稳健的现代金融体系。宜宾金融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位居全省前列,金融业已成为宜宾市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
随着宜宾金融业的快速发展,要求提供多元化的金融争议解决机制。今年1—4月,宜宾仲裁标的额达到近3亿元,其中金融方面的纠纷和案件的比重明显上升,标的额接近1亿,占总量的三分之一。
王正勇说,“目前,宜宾金融机构还存在着对仲裁制度不熟悉、不善于运用仲裁方式预防和解决金融纠纷等问题。”据了解,作为一个新兴的事业,金融仲裁在发达地区已经成为成为解决金融纠纷的一项重要举措。2012年,成都金融仲裁院正式成立,标志着成都在构建符合国际惯例的金融争议解决机制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宜宾作为四川二线城市,金融纠纷案件的数量和种类都比成都少。”宜宾仲裁委相关负责人说,“成都已经成立了金融仲裁院,而宜宾才刚刚起步。”
金融仲裁有特定优势 金融机构尚不了解
“我们担心的是(仲裁结果)不能顺利执行、不知道效果。”会上,不少金融机构表示,对金融仲裁了解不多。
据聂军介绍,与现在金融机构常走的法律程序相比,金融仲裁更加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性与保密性,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可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不进行公开审理,整个仲裁程序和仲裁结果都不向社会公布。此外金融仲裁也更具专业性,仲裁员均来自各行各业的专家。
同时,金融仲裁更加快捷,实行“一裁终局”,仲裁裁决做出后就具有法律效应。简易案件20天、一般案件40天就结审。
“仲裁方式很平和,彼此不伤和气,纠纷解决之后还有继续合作的空间。”聂军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