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3917
来源:京华时报
天弘基金两股东陷入纠纷。昨天,蚂蚁金融服务集团确认已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原因在于内蒙君正签署天弘基金增资与认购协议却拒不履行增资义务,蚂蚁金服要求内蒙君正履约并支付利息及赔偿。
事件追溯至2013年10月10日,内蒙君正发布提示性公告,称内蒙君正及天弘基金其他股东已于10月9日与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蚂蚁金服”)就天弘基金增资扩股和全面业务合作达成框架协议。根据内蒙君正当时发布的公告,在框架协议中,蚂蚁金服将以11.8亿元认购天弘基金2.623亿元的注册资本,内蒙君正出资6943万元认购天弘基金1542.9万元的注册资本,此外,天弘基金管理层将出资认购5657万元的注册资本。在增资扩股完成后,蚂蚁金服将持有51%的天弘基金股权,天弘基金管理层及员工将持有天弘11%,天弘基金原股东天津信托的持股比例变为16.8%,内蒙君正的持股比例则变为15.6%。
据披露,此后天弘基金增资一事进展是:由于天弘基金股东之一的天津信托是国有企业,2013年12月2日,天津市国资委就天弘基金增资扩股事宜在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并书面批复同意。2014年1月20日,蚂蚁金服、内蒙君正及天弘基金的其他股东天津信托、芜湖高新及四家天弘基金员工持股主体共同签署了正式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与认购协议》。天弘基金于2014年2月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股东变更的申请,并于2014年5月28日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不过昨天,蚂蚁金服声明,已于2014年12月10日以内蒙君正为被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针对内蒙君正拒不履行《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与认购协议》的问题,请求裁决内蒙君正履行协议向天弘基金缴纳应缴出资额6943万元。如果内蒙君正在生效裁决所确定的付款日依然拒不履行缴纳出资义务,蚂蚁金服还申请裁决解除内蒙君正的增资权及增资资格。
股东纠纷是否会对天弘基金的余额宝等业务造成影响?对此,蚂蚁金服理财事业部总经理袁雷鸣表示,本次仲裁是天弘基金股东层面解决争议的行为,对于余额宝的业务合作没有任何影响,对于余额宝用户也没有任何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12月31日内蒙君正刚刚宣布以45亿元入股华泰保险,对于为何拖欠天弘基金区区近7000万元出资款的原因,内蒙君正方面昨天未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