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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4922

 

来源:郑州日报

编者按:今年8月3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二十周年纪念日。郑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州仲裁委员会主任孙金献回顾了郑州仲裁事业20年的发展历程,并对仲裁工作的未来发展作了展望。

今年8月31日是我国仲裁法颁布二十周年纪念日。仲裁法是一部充满改革精神的立法。1994年仲裁法是在我国决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通过借鉴国际上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惯例,仲裁法确立了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尊重当事人意愿和一裁终局等原则,对我国原有行政仲裁体制进行了深刻变革,是我国现代仲裁法律制度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仲裁法颁布以来,郑州仲裁事业经历了一个从小到大、不断改革、规范发展的过程。为贯彻执行仲裁法,1999年郑州市政府根据国务院文件重新组建了郑州仲裁委员会。十五年风雨兼程,十五年艰苦创业,郑州仲裁委已累计处理案件16776件,标的额过百亿元,快速结案率达到90%以上,自愿和解调解率达到60%以上,裁决被不予执行和撤销率低于1%,在全国220多家仲裁机构中处于前列。特别是近年来,郑州仲裁委案件数量大幅递增,案件类型呈多样化趋势,非郑州本地当事人案件比重逐步攀升,涉外案件也逐步增多,正成为一个公信力较高、影响力较强的现代化区域仲裁中心。郑州仲裁事业的快速发展表明,深入贯彻仲裁法,就是要彰显仲裁法所确立的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独特作用,积极融入市场经济,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努力使仲裁成为市场经济保障机制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回首过去成绩斐然,展望未来任重道远。当前郑州仲裁事业依然面临着发展方向、队伍建设、宣传推广、质量提升等诸多问题与挑战。时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局之年,郑州仲裁将继续弘扬仲裁法改革精神,强调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秉持“公正、高效、廉洁、服务”的主题,积极融入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大潮,多策并举,取得实效。

一要深化改革,多元发展。要改革工作机制,在推动仲裁案件类型受理多样化的同时,开展仲裁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四调联动”,探索仲裁确认、友好仲裁、工程评审、争议评估等其他纠纷解决方式,做到“两条腿”走路。还要推进纠纷处理方法多元化,积极组织和解调解前置等,促进双方互谅互让、主动履行,真正实现一裁终局。

二要提升素能,打造“精兵”。仲裁员和仲裁机构工作人员是做好仲裁工作的两支基本队伍。必须严把仲裁员入门关,加强仲裁员的培训、管理、使用、考核和监督,提高有关庭审能力、调解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要完善仲裁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内部管理,从而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的仲裁工作队伍。

三要加强宣传,塑造品牌。要通过细化目标,量化任务、定职定责等措施,使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要善于发挥网站、微博等新兴媒体、自媒体的作用,让全社会知仲裁、懂仲裁、信仲裁、用仲裁。提高宣传档次,通过邀请名家、举办高水平学术活动,出版经典案例等方式,增强宣传工作的效果,让郑州仲裁品牌得到市场主体的高度认可。

四要独立公正,确保质量。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和协议管辖,案件质量是仲裁发展的生命线。为确保案件质量,郑州仲裁委必须坚持依法、独立、公正办案,不断规范各项办案程序,努力实现仲裁流程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要严格裁决书核阅审查,保证实体公平、程序公正、文书规范,维护仲裁的严肃性。开展案件评查、实行错案追究,走访当事人,以提高案件质量,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越完善、越发达,仲裁法律制度的地位、作用就越重要。我们坚信,随着郑州都市区各项建设的深入和我市各项改革事业的深化,郑州仲裁也必将百尺竿头,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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