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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合仲 浏览量:4056

为进一步提高仲裁案件办案质量,加大对仲裁员的监管力度,合肥仲裁委员会全面开展了二○○八年度仲裁员年检工作。主要措施如下:


一、新聘40名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仲裁员,为仲裁员队伍注入新鲜血液。


二、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21名已聘仲裁员不予登记:1、通过办案实绩检验不合格的;2、社会各界反映不良的;3、长期不与我委进行工作联系的;4、不配合我委仲裁宣传推广工作的。


三、年检时对仲裁员的办案质量、职业操守进行重点检查,仲裁员须在办案承诺书、仲裁员自律公约、仲裁员行为规范上签名,并填写仲裁员自查表,郑重承诺自觉维护仲裁委良好形象。


四、对已聘仲裁员的1/3进行仲裁业务知识考试,不断提高其仲裁业务水平。


截止到发稿时间,年检工作已全面顺利完成。



 


                                              合肥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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