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仲裁网 浏览量:5229
一、自贸区第一案即将开审
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作者:王凤梅 余承毅
10月22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院”正式揭牌,作为自贸区内争议解决和法律保障的重要制度性安排,目前已开始运作,并已受理了一些相关咨询,本月第一起案件将开审。据悉,自贸区仲裁院是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贸仲”)的一个工作平台,其国际化水准位于全国仲裁机构之首,近5年来已经处理了73件当事双方都为外籍的纯国际案件。
随着公众对上海贸仲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近日本报专访了上海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闻万里。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里不仅可以仲裁企业之间的商事纠纷,也可申请仲裁一些民商事纠纷。近年来的民商事仲裁案件中,有不少上海人与外籍人士之间的租赁纠纷以及数值过千万的个人理财纠纷。
“来上海贸仲来开庭,对中国律师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锻炼平台,可提升国际法律服务能力。 ”闻万里表示,其实这也是上海贸仲一直努力的,为了做好国际服务,上海贸仲的秘书处担负着全英语的接待工作、庭审记录,在打造四个中心时,也要打造国际仲裁中心。现在中国香港、新加坡都在抢“亚洲仲裁中心”的地位,上海打造国际仲裁中心是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重要必备条件。香港和新加坡的竞争反而可以倒逼上海增强打造成国际仲裁中心的决心,仲裁机构发达与否是一个城市法治化进程的重要标志,也是法治城市的重要内涵。
二、国内首家专业影视版权仲裁机构挂牌运营
来源:法制日报
法制网北京11月1日讯 记者王晓雁 记者今日从西安仲裁委员会获悉,国内首家专业影视版权仲裁机构——西安影视版权仲裁中心于近日正式挂牌运营。该中心的成立,使仲裁这一准司法制度与影视产业“亲密接触”,成为有效解决影视行业版权纠纷的新机制和新路径。
近年来,随着影视产业的快速发展,影视作品被抄袭剽窃、盗版盗播等侵权现象时有发生,版权权属不清晰、“一女多嫁”、版权合同约定不明等影视版权纠纷案件数量日趋增多。虽然影视版权纠纷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但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存在着立案难、取证难、耗时长、判罚数额较低、前期投入较大等问题。加之基于未来发展和继续合作的考虑,影视公司也不愿与对方关系破裂,陷入“打官司,自己不专业,耗不起精力,得罪不起人;不打官司,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创作、制作受阻”的尴尬境地。而仲裁则是兼具自愿、专业、灵活、快捷、保密等特征的纠纷解决机制,与影视产业纠纷解决需求具备天然的契合性。将仲裁制度与影视产业有机对接,能够为我国影视行业及从业人员提供风险防范和化解纠纷的新途径,有助于维护版权人的合法权益,助推影视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为此,西安仲裁委员会与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陕西电视艺术家协会、西安交大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等相关机构联合发起设立了西安影视版权仲裁中心,这也是迄今为止全国首个从事影视版权仲裁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西安影视版权仲裁中心主任党雷介绍,仲裁中心将以影视产业版权仲裁服务为主,逐步向文字、图片、音乐、设计、动漫、游戏等版权产业全领域扩展,公平、公正、及时、便捷、灵活的解决纠纷,形成化解版权纠纷的新型解决机制。
三、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仲裁公告
来源:证券新闻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13-062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仲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日前,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13】苏商初字第0013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将此次诉讼情况公告如下:
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案件相关各方当事人
原告:王学华, 男,汉族,住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东大影壁1号605室,身份证号码:320106196210121616。
被告: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集团”)
北京浩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搏基业”)
2、案件起因
2012年12月下旬,公司、浩搏基业、北京德瑞特经济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德瑞特公司”)与王学华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债务重组协议》(相关事项在2013年1月8日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中进行了披露)。根据《债务重组协议》约定,公司与德瑞特公司共同为浩搏基业对王学华的33107万元债务提供担保。同时华天集团也为该笔债务提供担保。截止公告披露日,浩搏基业已先后支付王学华共计15357万元,剩下的17750万元,按《债务重组协议》约定在2013年11月30日前支付。现王学华对浩搏基业前期履约情况提出异议并提起诉讼。
3、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浩搏基业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6400万元;
(2)要求被告浩搏基业按照月利率19.8%。支付原告利息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
(3)要求本公司和华天集团对被告浩搏基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
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本次公告前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是劳动纠纷、公司与托管酒店业主纠纷等事项。
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因此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判断。公司正在积极应诉,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同时公司也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备查文件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13】苏商初字第0013号)。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四、北京仲裁委员会新规则(征求意见稿)发布
修改背景
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自成立以来,始终关注对仲裁规则的研究,并致力于制定一部更加体现商事仲裁制度特点、更加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符合当事人需求以及符合国际商事仲裁发展方向的仲裁规则。为实现这一目标,北仲先后七次修改仲裁规则,现行仲裁规则(以下简称现行规则)修订于2007年,2008年开始施行,实施至今,已有五年时间。在此期间,北仲的仲裁实践经验进一步丰富,对一些仲裁理念的理解更加深刻,对一些问题的思考也进一步深入;同时,在具体适用中,当事人、代理人、负责司法审查的法院、仲裁员也对现行规则提出了一些理解和适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完善。从外部情况看,这几年一些知名仲裁机构也都在修改完善仲裁规则,其中不少修订内容都很有特点、很有价值,也很值得借鉴。基于上述情况,北仲决定再次启动仲裁规则修订程序,对现行规则进行修改完善。
修改过程
本次规则修改,北仲成立了以秘书长林志炜、副秘书长陈福勇博士为牵头人、由北仲业务处处长和资深秘书共同组成的规则修改小组。修改小组主要负责收集整理现行规则适用中的一些问题和修改建议,并对国际上一些机构的规则修改情况进行研究。修改小组先后三次在北仲举办仲裁规则修改征求意见会,邀请仲裁员、专家学者、具有丰富仲裁实践经验的律师征求意见。经过近一年的工作,形成目前《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修改思路
规则修改小组经过多次讨论并结合专家征求意见会的一些意见,确定本次规则修改的基本思路为:1.进一步体现商事仲裁制度的理念和特性,赋予仲裁庭(仲裁机构)推进程序的自由裁量权,使当事人切实享受到仲裁程序灵活高效的服务;2.更加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增强仲裁程序的透明性和可预期性,完善规则内容、周延程序性规定,更加便利当事人的理解和适用;3.最大程度借鉴国际仲裁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国际仲裁程序,突出规则的国际化特点。
五、贸仲、北仲、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联合召开发布会
2013年10月30日,贸仲、北仲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联合举办了一场“答谢酒会及发布会”,出席答谢酒会的有来自在京的公司法务及律师等近100位仲裁用户。答谢酒会分三个环节:机构介绍各自仲裁规则和办案情况、公司法务谈使用仲裁的感受、律师介绍办案体会。贸仲王洁处长在会上就贸仲2012仲裁规则实施一周年做了简要回顾,向与会者介绍了2012贸仲规则的部分亮点以及一年来贸仲的受案情况,并与参会的代表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听取意见。此次会议增进了仲裁用户和机构间的相互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