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5236
2013年9月26日下午,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在本会国际会议厅成功举办主题为“有限合伙型房地产私募投资基金法律实务探讨”的仲裁员沙龙活动。本期仲裁员沙龙特别邀请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法务部总经理郑惟女士担任主讲人,由本会仲裁员、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副行长杨敏女士主持,本会仲裁员及其他房地产、金融领域的专业人士共100余人参加了本期沙龙。
郑惟女士首先向与会者介绍了有限合伙型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兴起缘由,她指出,随着国家对房地产领域供需及融资环节的宏观调控政策的不断出台,房地产资金链受到一定影响,加之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周期性冲击,房地产的直接融资渠道近年来发展迅猛,并逐渐取代间接融资渠道,日益占据主导地位。有限合伙型房地产私募基金作为房地产直接融资渠道,应运而生,发展迅猛。
紧接着,郑惟女士通过梳理有限合伙型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基本特征、分类和主要业务模式,向与会者重点介绍了有限合伙型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典型架构及运作模式。她强调,有限合伙型房地产私募基金主要业务模式包括股权投资开发基金、桥梁基金、并购基金、全程解决方案、投融资顾问服务、平行基金等模式,而其典型的构架就是由发起人和管理人员作为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共同形成有限合伙基金,并将之适用于房地产项目。有限合伙型房地产私募基金因其独特的责任承担模式、灵活的利润分配形式、特有的内部治理机制、独有的税收政策、自由的合伙权益转让以及出资设立方式简便灵活等特征及优势,在房地产投资基金领域备受关注。
随后,郑惟女士深入浅出的为与会者介绍了有限合伙型房地产私募基金的运作流程,并结合案例,全方位剖析了有限合伙型房地产私募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及其防控措施,并就有限合伙型房地产私募投资基金潜在纠纷点及争议解决预案同与会者分享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她认为,有限和合伙型房地产私募投资基金所涉争议标的额偏大,经济影响大,故对争议解决的效率要求较高,同时,争议本身的高度复杂性及专业性,亦要求裁判人员有较高的专业匹配度,因此,以专业、优质、高效的仲裁方式解决该领域纠纷常为实务界人士所乐见并积极推崇。最后她表达了对北仲成为房地产金融领域专家裁判团队的领军者的良好愿望。
主题演讲结束后,在杨敏女士的主持下,郑惟女士同与会仲裁员及房地产、金融专业从业人员就房地产私募基金领域的前沿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和交流。最后,沙龙活动在与会者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本会仲裁员沙龙为长期公益性学术活动,旨在用思想的碰撞提炼紧跟时事的真知灼见。因此本会均邀请国内外各领域专业人士为各界人士提供免费主题讲座,以求能够抛砖引玉、引起业内对相关问题的关注和讨论。下期沙龙活动详情敬请继续关注本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