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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5916

来源:温州仲裁委 

温州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依法组建,于1997年4月成立的受理并仲裁解决发生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

 

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机构。下设温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温州金融仲裁院),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从事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仲裁费用收取与管理

 

等事务,及协助仲裁庭做好仲裁审理工作。因工作需要,本处(温州金融仲裁院)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办案秘书(男) 1 1.法律或法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

2.熟悉民商事法律,文字功底好;

3.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4.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2013年7月30日-2013年8月5日。

 

2.报名办法

 

报名表填写后发电子邮件至zcwmscwz@163.com。

 

3.资格审查及面试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者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一寸照片到温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进行资格

 

复核并进行面试,择优录取。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温州市府东路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五楼

 

联系部门:温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温州金融仲裁院)503室

 

咨询电话:0577-88965675

 

传真:0577-88336162

 

温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本篇文章来源于: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 详细出处参考:http://sydw.offcn.com/2013/gg_0805/29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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