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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转载:长春日报 浏览量:6010

    88长春仲裁委员会举行换届大会,明确了第三届长春仲裁委员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第二届长春仲裁委员会自组成以来,紧紧围绕长春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办理合同纠纷案件,公平、合理、及时解决了各种民事纠纷,仲裁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截至今年7月底,共受理案件1290件,合同争议标的额22.5亿元。在办理合同仲裁案件中做到了依法办案、裁决合理、公平公正,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严把办案质量关,并加强对办案环节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还先后修订完善了20多项制度和36种法律文书,对重点工作实行质量流程管理。


  第三届长春仲裁委员会将在任期内实现年案件合同标的额达到20亿元以上,仲裁年收入要达到1500万元以上,仲裁工作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全面提高,并在促进长春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长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长春仲裁委员会主任姜治莹对第二届长春仲裁委员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第三届长春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提出要求。他说,要把仲裁工作放在长春市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来谋划。要把仲裁制度推广,摆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争取尽快实现经济领域的全覆盖。要把提高办案质量作为仲裁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同时,要把自身建设作为仲裁事业发展的根本来抓,全面提高仲裁员和办案秘书的综合素质,努力实现仲裁事业的大发展和快发展。


  与会领导为第三届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专家咨询委员颁发了聘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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