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4923
来源:法院报(记者 宁 杰)
亚太区域仲裁组织大会是亚太区域仲裁界最重要的高级别会议之一,每两年举办一次,今年是该会议第一次在中国大陆举行。
2013年亚太区域仲裁组织大会今天在北京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作主旨演讲。周强表示,国际仲裁在亚太地区的发展迎来黄金时期,我们要更为准确地定位仲裁与司法的关系,以稳定、可预期的国际法治秩序保障亚太区域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会议举行前,周强会见了亚太区域仲裁组织主席桑德·拉乔等部分与会中外嘉宾。
开幕式上,周强作了题为《亚太新时代的国际仲裁、司法与法治》的主旨演讲。周强指出,良好安全的商业环境离不开法治的保障,而公正高效的争议解决机制是法治社会最为重要的一环。国际仲裁已经成为解决国际争议、消除投资和贸易障碍、维护国际法治秩序的重要途径。在亚太地区经济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2012年亚洲各大仲裁机构的受案数量均有大幅度的增长,亚太地区的国际仲裁潜力巨大,尤其是中国的仲裁服务前景十分广阔,国际仲裁在亚太地区的发展将迎来黄金时期。面对这一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我们应当对仲裁、司法与法治的关系有更为深刻、更具前瞻性的认识和理解,更为准确地定位仲裁与司法的关系,以稳定、可预期的国际法治秩序保障亚太区域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周强指出,长期的国际仲裁和司法实践表明:仲裁与司法优势互补,是合作伙伴关系,不是对手关系;仲裁的生命力离不开司法对仲裁的支持、协助与监督;仲裁与司法具有共同的目标和追求,其最终目的都是公正、高效地服务公众对纠纷解决和权利救济的需求。在长期的涉外仲裁司法审查实践中,中国法院始终恪守条约义务,从严适用公共政策,最大限度地尊重仲裁的特有规律,维护仲裁裁决的终局性,体现仲裁公正。
周强表示,亚太区域仲裁组织大会为仲裁机构的交流和合作、仲裁和司法人员的沟通提供了很好的平台,相信本次大会的顺利举行,必将进一步促进亚太区域乃至世界范围国际仲裁更好更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