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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5104

来源:北仲

近日,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主办,中英律师交流协会(CBLI)承办的“与中国有关的仲裁将去向何方”研讨会在北仲国际会议厅成功举办。研讨会由史密夫律师事务所亚洲争议组负责人Justin D' Agostino先生主持,并邀请北仲副秘书长陈福勇先生、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处长王洁女士、美迈斯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合伙人Friven Yeoh先生、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师虹女士、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刘京先生五位嘉宾作为发言人,就中国仲裁实践中面临的现实问题及仲裁发展的方向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关心中国争议解决发展的中外法律专业人士80余人参与了本次研讨会。

中英律师交流协会的Matthew Townsend先生首先向本次研讨会致辞,随后,研讨会在Justin D' Agostino先生诙谐、幽默的主持下展开集中研讨。

研讨会第一阶段,面对诸多仲裁从业者对中国仲裁的现状的疑惑:中方在与外方发生纠纷时是否会充分利用仲裁?还是仍对程序有所畏惧?发言嘉宾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多数嘉宾认为,近年来,随着中国仲裁业的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中方当事人对国际仲裁的认知水平亦显著提高,越来越多的中方当事人开始利用提出反请求、证据开示程序、同时在其他地区提起诉讼或仲裁等技巧,但不得不提的是,对于大多中方当事人而言,如何充分利用其在国际仲裁中的程序性权利进而保障其合法权益,仍然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同时,能够积极为中方当事人争取公平竞争的国际仲裁环境的仲裁员和律师仍相对缺乏,强烈呼吁有识之士为提高中国仲裁的国际化水平而贡献力量。

研讨会第二阶段,针对引发诸多争议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仲裁新理念——仲裁中的调解(Arbitration-Mediation,以下简称Arb-Med)这一话题,发言嘉宾有着不同的见解。有嘉宾指出,90%经过Arb-Med的案件当事人最终都和解解决了纠纷。从公平的角度而言,经过双方充分协商,无论最终是以裁决的方式,还是以和解的方式解决争议,都可以最大限度地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从经济的角度而言,Arb-Med这种模式省时又省力。同时,也有发言嘉宾对这种争议解决模式表示质疑,如一人同时兼任仲裁员和调解员是否会影响公正,背靠背的调解可能导致当事人的保密信息被披露,或一些不相关的证据被考虑进来等等,可能会引起仲裁当事人恐慌。

针对发言嘉宾提出的上述质疑,国内不少争议解决机构都纷纷设置了相关制度解决以上问题,比如,北仲的仲裁规则中明确规定,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以避免裁决结果可能受到调解影响为由申请更换仲裁员。甚至还专门设立一套完全独立的调解程序。同时,在调解实践中,一些仲裁机构的调解更倾向于鼓励使用促进式调解,而非评估式调解。

在研讨会第三阶段,发言嘉宾直面外国公司对中国仲裁一直抱有的偏见,深入分析了其中的原因,如整体的法制环境、仲裁裁决和临时禁令的执行等,并介绍了一些中国仲裁机构积极采取的应对措施。值得一提的是,最新颁布的中国民事诉讼法关于仲裁前保全措施的相关规定,也将为仲裁当事人提供更多的权利实现保障。

经过交流,与会嘉宾均认同,中国的法律教育和培训近年来在大城市飞速发展,但在中小城市中仍亟需提升;中国的司法体系中的问题仍然存在。不过,与会者认为,今后与中国有关的仲裁将得到来自世界的更多关注,中国仲裁也会朝着更有竞争力的方向发展。

分主题讨论阶段结束后,参会者就各自关心的问题与发言嘉宾进行了热烈讨论。会议在精彩地对答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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