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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5318

来源:搜狐新闻 本报记者:刘 哲
  韩国之行,我们走访了韩国记协、韩国言论仲裁委员会、KBS等机构,对韩国媒体如何履责有了一定了解。
  媒体除娱乐民众、输出“韩流”、宣传国家形象,也承担着维护言论自由的重任。“韩国记协的宗旨就是争取媒体权利。”记者协会会长朴钟律介绍。韩国记协是在1964年反对朴正熙统治期间成立的,不支持任何党派,维护各派的表达权。记协严格维护记者权益,对“工资发得不好”的媒体,不给予记协会员资格。一旦取得资格,则享受IFJ(国际新闻工作者联合会)规定的各种工作采访便利。
  网络时代媒体也存在自律问题。韩方举办的相关演讲中,人民网韩国新闻分社社长周玉波,分析了中韩网民“对骂”中媒体的责任。“"韩国学者说孔子是韩国人"、"韩国将端午节申遗"……大部分是国内网民的捏造。所谓首尔大学的研究者"金丙德"、"朴正秀"子虚乌有。甚至一些权威媒体都报道了谣言,为极端民族主义推波助澜。”
  “媒体有独特的社会责任。”韩国媒体仲裁委员会教育部部长韩慧渊说。媒体强势的时代,成立于1981年的该委员会,如今旨在仲裁媒体纠纷、维护民众权益。委员会由仲裁部长(现任法院部长法官担任)、仲裁委员(律师、新闻学教授等担任)组成,12个仲裁部分布各地。前两年韩国网络上流行着“企鹅女”视频:一个女子冬天行走在冰道上的背影,摇摇晃晃的姿态令人捧腹。该女申请纠纷仲裁,委员会仲裁认为:背影可以辨认,已对公民名誉造成损害。相关网络媒体付了很大一笔赔偿金。但对于公共人物尤其是官员,媒体则享有很大的批评自由。比如一起济州特别自治道书记官诉媒体报道其涉嫌受贿事件,经调查无此事,仲裁判定媒体只用进行“更正报道”。韩慧渊解释说:在支持媒体监督社会和保护公民权利之间,委员会力争求得平衡。
  韩国媒体在大胆监督和小心保护公民个人权力方面,做得很好,言论仲裁机制是其重要支撑。在互联网时代,如何对待网络失真信息、谣言,韩国的做法尤其可圈可点,启发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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