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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4716

  

来源:中国网

中国网4月28日讯菲律宾再次登上了诸多中国报章和门户网站的头版,因为她鼓捣的所谓“菲中南海争议国际仲裁”有可能取得期翼中的“进展”,以成立“仲裁组”的方式对中国掀起一场“缺席”的“舆论审判”。

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4月26日发表谈话,重申中方绝不接受菲方所提“仲裁”的立场,批驳了菲方立场和行为方式的自相矛盾,公布了菲律宾非法侵占的9个中国南沙岛礁名称,郑重要求菲方“从中国岛礁上撤走一切人员和设施”,同时强调中方坚持按国际法的有关规定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有关精神,通过双边谈判解决领土和海洋划界争议。

中方的谈话内容是经过深入研究、仔细推敲的,同过去一贯的政策宣示相比具有一定突破性,特别是罕有地罗列菲占岛礁名称的作法。这从本质上讲是在所谓“国际仲裁”程序启动之前,在国际上对中方原则立场作一次公开和系统化的预置,值得各方深入解读。初步看,这里面至少包含着几层意思:

第一,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主权立场是既定的,对南海岛礁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这一点不容任何质疑和挑战,不会因任何外力作用而改变。

第二,中菲在南海问题上的矛盾纯属双边问题,性质是菲方自20世纪70年代起对中国南沙岛礁的非法侵占,只能通过双边渠道解决。严格意义上讲,中菲之间根本就没有领土争议可言,多年来中国坚持同菲律宾进行理论而非诉诸武力已是客气了。

第三,中方对于菲律宾提出的所谓“南海争议国际仲裁”肯定不会应诉,自然,“仲裁”所产生的任何形式的结果也无法对中方构成任何约束。

第四,菲方胆敢发起“国际诉讼”,无非是依据其长期宣称的“《旧金山和约》并未解决有关岛礁归属”、菲占岛礁是“无主地”且“地理邻近”,以及内部判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规定对作为群岛国的菲律宾有利。但中国对南沙岛礁拥有主权的法理依据更为充足,最重要的就是“陆地主宰海洋”这一国际海洋法基本原则。

国际法认为,一国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主张其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利时,不能侵犯别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更不能以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利来侵占别国领土。(吴士存:《南沙争端的起源与发展》,中国经济出版社。)依托这一点,中方不会不以自己的方式通过适当渠道在国际上开展说理讲理行动。

菲律宾提起“国际仲裁”是针对属于中沙群岛的黄岩岛及其附近海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其从2012年主动挑起、激化的黄岩岛冲突当中非旦未能占得便宜,反而被中方掌握了主动。眼见中国借势出击,以独特方式对黄岩岛进行实际控制,阿基诺三世政府咽不下这口气,承受不起国内高涨的批评压力,要采取进一步应对措施,以挽回残存不多的颜面。

看来,菲律宾还是没有从延烧了大半年的黄岩岛事件中吸取教训,没有参透中国外交正在发生的表面和内在变化,非要继续不自量力地沿着错误道路走下去。那么,菲律宾就一定会在不远的将来进一步意识到,她已不可能再在主权问题上从作为一个陆海两栖大国的中国身上捞取任何便宜,相反,只要她再往前迈出旨在攫取中国土地、挑战中国海管权、调动国际舆论向中方施压的哪怕小小一步,就必然要唤起中方更明确的立场宣示和海上维权行动,赋予中方在南沙岛礁及其附近海域行使主权和海洋管辖权的更多空间和自由,从而使自己陷入更大被动。

希望菲律宾当局已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不乏实质内容的谈话中意识到,在中国处理问题的视野中,除了已实控的中沙黄岩岛,更有那9个被菲方非法占据多年的南沙岛礁。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政治信号。

中菲之间的最大差别,是大国与小国的差别。一个大国处理重大原则性涉外问题的基本方式,是不会轻易因外部舆论压力的增长而动摇和改变的,更何况在自己在理的问题上。菲律宾能够作出的唯一选择,应是停止那些不上台面、激化矛盾的小动作,坚定不移地走对话谈判和平解决问题的轨道。也只有这样,菲方反复提到的“南海行为准则”才有气氛、有希望真正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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