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5794
西北、华南区域仲裁发展工作座谈会于2012年8月16日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参加会议的有西安、宝鸡、铜川、渭南、延安、兰州、天水、嘉峪关、乌鲁木齐、克拉玛依、银川、石嘴山、西宁、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清远、惠州、韶关、佛山、江门、梧州、桂林、玉林、南宁、绍兴、海南等仲裁委员会的领导和代表。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副司长、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袁诗鸣、青海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贾小煜、西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盛华、西宁市法制办主任施永新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西北区域仲裁发展工作协调人、西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潘俊星主持。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传达贯彻落实2012年全国仲裁工作座谈会精神,就仲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交流工作情况,研究进一步加快西北、华南区域仲裁工作发展的措施。
会上,李盛华副秘书长代表西宁市人民政府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对会议在西宁召开表示欢迎和祝贺。袁诗鸣副司长对西北、华南的仲裁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针对仲裁事业发展的形势和仲裁工作的基本矛盾,强调了仲裁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向、工作要求等有关工作,并就今后区域仲裁发展工作提出了希望。潘俊星主任传达了2012年全国仲裁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宝鸡、海南、西宁、深圳仲裁委的代表做了主题主言,介绍了各自在仲裁发展工作上的经验和探索,与会代表结合各自的发展状况和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华南区域仲裁发展工作协调人、广州仲裁委员会主任陈忠谦对会议作了小结。
会议指出,2011年西北、华南两个区域仲裁工作发展势头良好,共有14家仲裁委员会实现了案件数量及标的额的双增长。案件数量增长超过50%的有5家,其中渭南、铜川仲裁委员会增长分别达到689%、290%。标的额增长超过50%的有15家,其中铜川、兰州、梅州、惠州、玉林仲裁委均实现了300%以上的增长。广州、西安、深圳、海南、西宁等仲裁委始终处于全国或区域仲裁工作的前列。两个区域各仲裁机构应充分借鉴其他机构的经验和作法,结合自身特点,抓住历史机遇,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会议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一是要认真贯彻2012年全国仲裁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实际,把落实会议精神作为下一步的主要工作来抓。始终坚持仲裁发展第一要务,把发展工作抓好、抓实,多办案,办好案;二是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仲裁道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继续坚持仲裁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和科学先进的专业发展方向,继续坚持正确的发展道路,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三是要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抓仲裁发展,做好仲裁工作。牢固树立为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的发展理念,为发展经济、构建和谐、创新管理服务,更好发挥仲裁工作在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
本次会议首次以两个片区联合召开的形式举行,主题鲜明,形式新颖,交流充分。会议由西安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主办,西宁仲裁委员会承办,会议圆满完成了预定议题的研究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