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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5239

近期,台北某金融机构和佛山一家企业,因为债务纠纷,提请广州金融仲裁院进行仲裁。双方自行商定开庭时间地点,除仲裁院指定的首席仲裁员外,再各自选择一名仲裁员,在3个月内顺利进行了仲裁,较传统诉讼方式节省了一半时间。

作为提升金融发展软环境的重点金融项目,广州金融仲裁院依据《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11—2020年)》去年7月11日正式挂牌,至今刚好一周岁。金融仲裁院成立,为金融企业提供高效、便捷、人性化的纠纷解决方式,是广州优化金融生态的重要抓手。

“国内金融仲裁起步较晚,将满一周岁的广州金融仲裁院,更是一个新生事物。今后我们还要向社会重点推介仲裁法律制度,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选择仲裁方式去解决金融纠纷。”广州仲裁委国际部部长、金融仲裁院秘书长钟晓东憧憬地说。

故事“3人仲裁” 3个月断案

日前,南方日报记者来到位于广州市沿江中路江湾大酒店C座14楼的广州金融仲裁院,探访这家即将满周岁的新机构。

在仲裁院,记者遇到了正在为开庭做准备的律师李力(微博),他一边驾轻就熟地准备着资料,一边向记者介绍金融仲裁的优点:“金融仲裁为解决涉外债权债务纠纷提供了有效途径,专门的金融仲裁能减少时间成本和财务成本,准确地把握案件的焦点,有利于公正、及时、高效地解决纠纷。同时金融仲裁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这也是我的委托人选择金融仲裁的重要原因。”

广东是外向型经济大省,涉外的金融纠纷往往处理时间长、成本高,让企业苦不堪言。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越来越多的广东老板开始选择金融仲裁作为处理纠纷的解决方式。

前不久,因债务纠纷,台北某商业银行向广州金融仲裁院提出了仲裁申请,被申请人佛山某公司曾在相关机构签订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使本次案件受理成为可能。

在这次仲裁过程中,通过协商,纠纷的当事人双方自愿选择了仲裁并达成仲裁协议。被申请人佛山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伟(化名)告诉记者,双方经过协商,采用了“3人仲裁”的方式,即各自选择了一名仲裁员,同时请仲裁院指定一名首席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更为人性化的是,仲裁庭审时间和地点可以根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协商而定。台湾某商业银行委托代理人余天仁(化名)告诉记者,“这为我们提供了很大的方便”。

据了解,一般法院受理此类金融纠纷案件往往需要近半年时间,而本案从仲裁院受理到最后裁决仅用了3个月。

事实上,高效的仲裁流程需要以专业性为前提,这样才能让选择仲裁的金融机构更愿意去尝试金融仲裁。不少涉及金融纠纷的企业表示,希望交由具备金融专业素养的金融仲裁院来裁决。

经验仲裁自主性强 过程保密

“怎样评价金融生态环境?在我们的研究中,构成金融生态环境的要素,按照重要性排序,第一位是法制。”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金融研究所所长李扬曾如此说道。

近年来,金融业务品种、业务模式不断创新,也导致金融案件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的发展趋势,加快建立金融仲裁解决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的纠纷解决办法,成为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现实需求。

钟晓东告诉记者:“目前,金融仲裁制度在国际上也是比较先进的处理纠纷的方式。”相比较诉讼,仲裁有较大的自主性,没有行政级别、地域管辖限制。

由于不公开进行审理,仲裁制度的另一个好处就是保密性。整个仲裁程序跟仲裁结果都不向社会披露。

金融仲裁的权威高效也得益于“专家断案”。以广州金融仲裁院为例,仲裁员队伍包括了广州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郑德珵、广州市律协金融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陈默等多位金融界专家学者和资深律师等。

我国金融仲裁总体起步比较晚,上海于2007年成立了我国首家金融仲裁院。随后,天津、重庆、武汉等地也相继成立了金融仲裁院。如今,在金融中心建设大潮中,完善金融法制环境,成为各地的重要抓手。

记者观察

完善法制环境是建设金融中心先决条件

“金融是一个以信用链条连接,高度契约化的行业,契约的履行,纠纷的解决,都需要一个专业、公正的机制来解决。”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开放经济研究所所长郁方向记者表示,仲裁作为纠纷解决的机制在金融行业有着更加重要的意义,刚满周岁的广州金融仲裁院无疑生逢其时。

 加强金融法制建设已经成为广东全面推进金融强省建设的重要抓手。在日前举行的全省金融工作会议上,记者获悉,广东将鼓励有条件的中级法院设立金融法庭,鼓励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成立金融仲裁机构。

凡事有两面。新有新的好,新有新的烦恼。目前,金融机构的仲裁意识仍不到位,对于诉讼的依赖过大,大部分老百姓更是不知道如何去使用金融仲裁这一新工具。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对金融机构进行引导、宣传和推广,培育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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