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张鹏飞 刘剑波 浏览量:4745
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成立17年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创新管理,拓展服务领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纠纷三年 仲裁打破常规两日化解
今年4月24日,分别来自浙江、河南、江苏和山东的5位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来到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送来了书有“服务当先,热心为民”的一面锦旗,感谢淄博仲裁用两天时间就解决了困绕他们三年的一起特大交通事故。
2009年9月8日凌晨,临淄某物流公司的一辆大货车在江苏盐城大丰县境内沿海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造成了5人死亡、3人受伤、4车损毁的特大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要求太平洋保险公司赔付80多万元保险金。今年2月28日,淄博仲裁受理这起案件后,庭审时,5位受害者家属却不同意他们的原诉讼代理律师再来代理仲裁。按照《仲裁法》和《仲裁规则》的要求则必需重新立案,还要15天答辩期满后再开庭。5位当事人分别来自四个不同的省份,有的相距千里,如再等15天后来开庭,无疑增加了他们的费用,延缓了理赔时间。仲裁庭请示领导同意后,打破常规,主动与太平洋保险公司进行联系沟通,争取到保险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同意放弃15天的答辩期,案件得以重新立案后,当日进行了开庭审理。第二天顺利结案,维护了受害人家属的利益。
创新管理 仲裁交通事故开全省先河
2010年11月份,市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推行以仲裁调解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工作的意见》。淄博仲裁把创新管理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交通事故多,解决难,影响社会稳定的现状,以仲裁调解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开全省之先河。两年来,先后在张店、临淄、淄川等6个区县设立交通事故仲裁调解受理处,累计受理案件1700起,争议额达4200万元,全部通过调解方式结案,当天结案率达到97%,调解和解率达到100%,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10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秉持良知 追求“真善和美”四重境界
淄博仲裁以“真善和美”四重境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真:就是要有探求真理的勇气和精神,在认定事实和使用法律上,没有任何偏差,以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做出令当事人信服的裁决。善:就是对双方当事人要心存善念,以诚相待,以理服人,达到最佳的纠纷解决方案。和:就是以和为贵,要有理和的能力,以及达和的目标。美:仲裁事业追求和谐之美,成人之美。
采访中,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徐俊国对记者说:“仲裁具有高效、快捷、一裁终局等特点。‘真善和美’的四重境界,求真是核心,向善是基础,达和是目标,追美是理想。我们秉持良知,在运用法律手段基础上有机融入道德手段,力争解决法律手段所不能完全解决的问题,努力追求单纯的法律手段所不能比及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