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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王磊、张磊 浏览量:5716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王磊、张磊)6月21日,我市召开依法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全国工商联《关于依法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法制办秘书行政司、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的意见》两个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我市依法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仲裁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仲裁委员会名誉主任吴海英出席会议并讲话。

吴海英指出,仲裁是国际通行的民商事纠纷解决方式,具有专家裁决、一裁终局、不公开进行、高效灵活、成本低廉等优势。非公有制企业选择仲裁方式解决民商事纠纷,对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唐山市仲裁委员会非公有制企业仲裁工作站是专属调解、裁决民营企业民商事纠纷的机构,它的建立为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开辟了一条便捷通道,为提升民营企业家的法律地位铸就了一个平台,为推进民商事仲裁纠纷解决创新了一项机制。

吴海英强调,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仲裁工作就是为民营经济转型发展服务,为民营企业家服务。我市的仲裁工作起步较晚,所以更要抢抓机遇,加强学习,提升仲裁意识;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扩大仲裁工作的认知度,使社会各界特别是市场主体增强仲裁法律意识,认识仲裁、选择仲裁、参与仲裁,使仲裁法律制度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吴海英要求,唐山市非公有制企业仲裁工作站一定要扎实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仲裁方式成为解决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手段,充分满足社会各界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对经济仲裁的需求。

会上,唐山市非公有制企业仲裁工作站正式揭牌,并向聘请的第三批仲裁员颁发了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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