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 浏览量:4737
2012年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将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届时,贸仲委及其分会新受理的仲裁案件将统一适用该仲裁规则。为了让业界了解新规则的特点,并加强贸仲委仲裁员对新仲裁规则的学习,贸仲委将于4月-7月在全国十多个城市举办新仲裁规则宣传推广和培训活动,贸仲委领导及有关人员将就新仲裁规则的理解与适用作讲解,请贸仲委仲裁员务必参加;同时,欢迎广大律师、企业法务人员及其他业界人士参加。
目前,贸仲委已经确定于4月18日在杭州、19日在上海、21日在深圳、23日在重庆、25日在天津、27日在北京举办宣传推广和培训活动(会议通知见贸仲委网站);另外,拟于5-7月在广州、济南、福州、大连、成都、西安等地举办相关活动。请贸仲委全体仲裁员和业界人士关注贸仲委网站发布的会议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