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2202
昨天下午3时许,一份蓬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开庭审理通知,送至金凯悦酒店坠楼的陪酒女吴双的母亲易女士手中。本月19日上午,就吴双是否属于酒店员工,劳动部门将开庭审理。据了解,酒店的陪酒女申请劳动仲裁,这在江门历史上尚属首例。
28岁陪酒女吴双在金凯悦酒店坠楼,至今昏迷不醒,酒店否认是其员工一事昨经本报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仲裁内容仅一项:是否有劳动关系?
昨天下午3点15分,南都记者跟随易女士一同走进了蓬江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业务受理大厅,负责劳动仲裁的工作人员将《仲裁庭审通知》交到易女士手上。8月19日上午8点45分,蓬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对此案开庭审理,仲裁内容只有一项:吴双究竟与金凯悦大酒店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家属要求仲裁提调警方证据
易女士向劳动部门提交了一份《证明》,证明人李××在其中写道,是他通过酒店陪酒小姐负责人小胡介绍吴双到酒店公关部入职。易女士表示,李××完全可以证明,吴双确实是在酒店上班,并且酒店还给吴双提供了126号柜作为她的工柜。吴双出事后,还是酒店保安去工柜取出她的身份证和小包,交到新城派出所民警手中,民警通过身份证才联系上吴双老家的派出所方才找到其亲属。“他(李××)答应庭审那天会出庭作证,他很有正义感。”虽然有人愿意出来作证,但易女士还是很担心。
她咨询劳动部门在仲裁时,“能否调出警方的口供笔录?那是很关键的证据。”劳动部门表示“会尽力去提调”。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仲裁只是劳动关系的认定”。只有确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之后,吴双的亲属才可以做进一步申请,比如工伤认定等,届时才会涉及赔偿、医药费等问题。
家属可看坠楼视频、已申请法援
易女士从蓬江劳动部门出来后,还去了江门法律援助中心及新城派出所。向法援中心提交贫困证明、事件过程、李××的《证明》以及医院的病历、药费单等,法援中心律师表示,将在3日后给出答复,是否受理易女士的法律援助请求。
在新城派出所,民警告诉易女士,将提供当晚的酒店视频监控给她们看,但口供笔录是不可能提供给亲属。易女士表示,“自己最大的愿望就是,相关部门能够秉公执法,为民请愿。”
背景延伸
江门史上首例劳动仲裁妈咪、小姐是否属酒店员工?
妈咪、小姐是否属于酒店员工?一旦出了诸如吴双这样的事故,相关问题如何解决?蓬江区劳动部门有关人士表示,他们之前从来没碰到过这类情况。市劳保局分管劳动仲裁与监察的副局长张富全也表示,在他分管期间,还从未碰到这样的情况。
张富全表示,工卡、工资单、工作服、入职登记表等,都可作为劳动仲裁的证据,即使没签劳动合同,证据充分也可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那么,易女士提供的李××的证词及公安机关的调查笔录,是否也可以作为仲裁的核心证据呢?张富全说,只要公安机关认定李××的证词没有造假、并且李××没有作伪证,那么就可以作为核心证据。但在实际中,由于存在诸多利益关系,要考虑这些是否伪证。此外,劳动部门肯定会参考公安机关的调查笔录。
“我们会高度关注此案。”张富全同时建议,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这样才利于打赢仲裁官司。
事发酒店回应
支持走法律途径解决
昨晚7时许,南都记者致电金凯悦大酒店总经理陈国辉。他表示还未接到劳动部门的庭审通知,“可能是相关部门还没告诉我。”陈国辉表示,既然已经去到劳动部门,肯定按照法律正规途径去做。“我们是正规大企业,事实是怎样就怎样的,还是要遵循法律决定如何解决。”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0-08-06 采写:南都记者 唐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