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转载 浏览量:2932
2004年4月26日,中国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以下简称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北京会议中心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全国各地仲裁机构以及全国各大高等法学院校、科研单位的常务理事代表、理事代表约130人。 参加本次会议的领导有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党组书记刘矧、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主任万季飞、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刘文杰、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方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协调司副司长卢云华、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贾东等。中国仲裁法学会成立大会首先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大会听取了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筹备工作小组做的筹备工作报告、章程草案报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章程。 大会选出代表着全国96家仲裁委员会、19家法学院校的理事、常务理事计115人。 选举结束之后,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党组书记刘矧向大会宣布了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的负责人名单并作了重要讲话(见刘矧同志在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上的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在会上向大会祝辞,并向大会通报了有关最高人民法院已将支持以仲裁和调解等非诉讼方式作为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方法列入第二个五年纲要之中以及最高院已获得将于2005年10月在北京主办“世界法律大会”的权力。万鄂湘副院长被聘任为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协调司副司长卢云华作了重要发言。指出中国仲裁法学会的成立是全国仲裁界的一件大事,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卢云华被聘任为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顾问。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成立的重大意义还在于它作为一个平台,应将全国的仲裁机构、科研院校、仲裁人员紧密地团结起来,共同研究探讨中国特色的仲裁理论、健全中国特色的仲裁制度、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仲裁事业从而更好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共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