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东北新闻网 浏览量:3192
近日,禾嘉集团法律顾问室副主任黄拥军、全兴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力华等向记者证实,在经过16个月的漫长仲裁审理后,全球最具权威的瑞典斯德尔摩商会仲裁院终于作出终审裁决,裁决泰科亚洲有限公司向禾嘉旗下的自贡高压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拖欠达两年多的325万元股权转让保留金,并承担仲裁费用,裁决泰科属下的凯特姆公司负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叫板世界500强美国泰科集团的福布斯富豪、成都著名民营企业家夏朝嘉创造了一项纪录:成都企业界第一次由国外仲裁机构在国内申请执行的经济纠纷官司。
股权转让起纠纷
2001年2月7日,自贡高压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与泰科亚洲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两份股权购买协议:泰科购买“高阀”在凯特姆球阀制造(四川)有限公司和阿尔法麦克斯驱动装置有限公司中分别持有的56%和51%的股权,转让价款分别为2632.6万元和617.4万元,合计为3250万元人民币。凯特姆和禾嘉分别为买卖方承担连带及共同责任。
根据双方的约定,为避免合同净资产与交付时的净资产不符,泰科需支付90%的价款,而剩下的10%即325万元在保留协议期(2002年4月1日终止)内支付。麻烦就出在这325万元上。之前对收购财务报表毫无异议的泰科悄悄聘请了一家四川会计师事务所对凯特姆和阿尔法麦克斯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得出的结论是有大量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净资产存在争议。
2002年3月18日,泰科书面通知夏朝嘉,称要在应支付的325万元股权转让保留款中扣除相关费用,只愿意支付约38万元。自贡高阀迅速作出否定回应,认为净资产报告应由双方协商,单独指定评估违反协议,而且泰科并没有权利去催收应收账款。
海外艰难打官司
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双方谈判陷入僵局。
夏朝嘉决定打官司。2002年10月,全兴律师事务所由主任刘力华、律师李勇信、陶钢组成律师团,向瑞典斯德尔摩商会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而被诉方泰科公司和凯特姆公司也聘请了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应战,其代理律师是美国著名法学博士莫塞尔。“他写的法学专著我之前都还看过。”李勇信律师回忆道―――在海外告世界500强企业,交锋的是国外名律师,全兴啃了一块硬骨头。憋着一口气的夏朝嘉对中方律师团提出了坚决要求:“不惜一切代价打赢这场官司。”
刘力华等选择了书面辩论方式。在其后的16个月中,双方书面辩论高达10余次,证据材料堆砌有半人多高,而其代价也是高昂的―――寄一张纸到瑞典也要300元人民币。今年2月27日,瑞典斯德尔摩商会仲裁院终于作出了让中方扬眉吐气的终裁。但到目前泰科等仍没有支付费用。
为此刘力华律师表示,眼下正着手准备相应的仲裁决定执行工作。这将是成都第一起由国外仲裁机构在中国申请执行的官司。“在入世过后,四川很多企业都将面临与国际企业经济纠纷的困扰,应当具备到境外打官司的勇气和相应的法律技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力华认为,这起案件将为川企应诉海外官司起到示范效应。
(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罗曙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