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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转载 浏览量:5666

1、2003年9月28日,向市政府提交了(1)《关于组建运城仲裁委员会的请示报告》,报告分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仲裁委员会的性质;第二 部分组建仲裁委员会的意义;第三部分组建的法律依据;第四部分仲裁委员会的职能;第五部分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范围;第六部分仲裁委员会的经费。(2)《关于组建运城仲裁委员会的方案》,方案分五个部分,(一)、组建的依据;(二)、组建的原则;(三)、仲裁委员会;(四)、仲裁(五)仲裁委员会的编制、经费、用房。
2、2003年11月1日,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运城仲裁委员会开办经费的请示》。
3、2003年11月18日,运城市人民政府召开了第48次常务会议,会议第三项议题是:研究成立运城仲裁机构的有关事宜。会议听取了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新民《关于组建运城仲裁委员会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当今世界,仲裁是与司法、诉讼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重要争议解决方式,会议同意成立运城仲裁委员会。
4、2003年11月18日,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运政办函(2003)95号],下发了《关于成立运城仲裁委员会的通知》,内容:经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第一届运城仲裁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主任:董洪运 副主任:牛守正 张新民 宋志仁 委员:9人 仲裁委设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各1人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
5、2003年12月20日,运城仲裁委员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仲裁委员会仲裁秘书,经过严格的考试、面试、筛选,最后从80余名应聘人员中选拔出五名仲裁秘书,分别是:张育康、黄方刚、冯靖茹、卫康峰、曲谱华。
6、2004年元月14日,山西省运城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运编发(2004)2号]下发了《关于成立运城仲裁委员办公室的通知》。
7、2004年2月11日,山西省司法厅文件,晋司法规(2004)14号,做出了《关于准予运城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的决定》。内容:运城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经审核,准予运城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
8、2004年2月23日,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运政办发 [2004] 16号,《关于规范标准(格式)合同和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9、2004年2月26日,运城仲裁委员会出版了《运城仲裁》杂志的创刊号。封面《运城仲裁》四个字,由运城仲裁委员会主任董洪运题写。
10、2004年3月5日,运城仲裁委员会在市政府关铝厅隆重召开了成立大会。运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运城仲裁委员会主任董洪运出席并做了重要讲话。
11、2004年3月15日,运城市工商局挂牌成立了运城仲裁委员会消费仲裁中心。
12、2004年4月5日,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张新民、常务副秘书长宋志仁接受了运城电视台《新闻视点》 栏目的专访,做了第一期宣传片《运城有了仲裁委》。
13、2004年5月11日,受理了第一起仲裁案件。
14、2004年5月18日,永济市挂牌成立了运城仲裁委员会永济仲裁中心。
15、2004年5月28日,运城仲裁委员会成立了调解中心。
16、2004年6月8日,运城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张新民接受了运城电视台《百事咨询》记者关于仲裁的访谈。
17、2004年6月17日,稷山县挂牌成立了运城仲裁委员会稷山仲裁中心。
18、2004年6月22日,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运城仲裁委员会冠名成功举办了《“仲裁杯”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
19、2004年6月25日,第一起调解案当天成功调解。
20、2004年7月8日,绛县挂牌成立了运城仲裁委员会绛县仲裁中心。
21、2004年8月16日,运城仲裁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宋志仁接受了运城电视台《百事咨询》记者关于仲裁的访谈。
22、2004年8月19日,运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马跟庆、赵申民在运城人民广播电台《法律热线》现场向群众解答仲裁事宜。
23、2004年8月20日,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各单位下发了运政办[2004]73号《关于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十周年进一步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通知。
24、2004年8月26日,运城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法》颁布十周年之际,推出了便民八条,并出版了首期《运城仲裁》报。
25、2004年10月16日――17日,在金鹏大酒店举办了《运城仲裁委员会首届仲裁员培训班》,120名仲裁员参加了培训,邀请了省司法厅仲裁处处长、太原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郝晓琴、西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潘俊星和副主任、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邓新会,分别讲授了仲裁制度、仲裁程序、仲裁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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