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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淮安 浏览量:2751

    从2004年12月20日起,淮安仲裁委将对所有开庭仲裁的案件进行仲裁员庭上宣誓制度,这在全国仲裁界尚属首次。
    2004年全国仲裁年会期间,中国仲裁机构在西安发布了中国仲裁发展史上第一部宣言-----《中国仲裁公正宣言》。为了昭示公正仲裁,淮安仲裁委决定把公正宣言引入仲裁案件开庭中,形成庭上宣誓制度,每个案件开庭前,仲裁员必须进行集体宣誓,并在宣誓书上签名,存入案件卷宗的副卷。实施此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昭示仲裁理念,警示仲裁员公正办案,取信于仲裁当事人。 (淮安仲裁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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