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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卢云华 浏览量:2932

同志们,下午好!


首先,对会议圆满举行并取得成功表示祝贺。这次会议内容丰富,也很实在,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目的。会议较充分地展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代仲裁人的精神风貌,同时也昭示了这一代仲裁人逐步成熟并能够逐渐地担当起独立主导全国仲裁工作的重任。在座的有不少同志是从国家机关到仲裁工作中来的,随着仲裁工作的成熟,要逐步地适应由仲裁界自己来促进仲裁事业的发展。刚才,大会主席说我作重要讲话,我想既不是讲话,也不重要,只是想借这个机会和同志们谈谈心。同志们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递条子,也可以举手,大家共同讨论。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关于二次创业


我作为仲裁工作具体联系人,也是仲裁人之一。我理解,二次创业是在我国仲裁事业经过了十年艰苦创业之后,在既取得了辉煌成就也存在显著问题这么一个特定的历史情况下提出来的。客观地讲,二次创业,并不是国务院法制办的一项决定,也不是这两天许多同志说的是卢云华同志提出来的。二次创业是我们一代仲裁人主观见诸于客观的结果,也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结果。二次创业是根据我国仲裁工作现在存在并且长期存在的先进的仲裁法律制度和相对滞后的社会仲裁意识与初始的仲裁工作水平之间的基本矛盾提出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当前我国仲裁工作中存在的仲裁工作的作用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这个主要矛盾。同时,是根据济南会议确定的我国仲裁事业四步走发展战略提出来的。四步走的发展战略,要求经过几代、十几代,甚至几十代人的努力,最终使仲裁制度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保障,成为解决我国民商事纠纷的主要手段,使我国成为世界仲裁大国并且成为具有国际公信力的仲裁大国,最终实现我国仲裁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的长远奋斗目标。


同时,二次创业,是在总结仲裁工作十年来的经验,针对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长远发展的需要,考虑到今后十几年甚至二十年左右的时间,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对仲裁工作的要求提出来的,既有针对性也有现实必要性。二次创业,不仅是我国仲裁事业自身发展的需求,更重要的是为了满足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对我们的要求。可以说,二次创业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进程,也是我国仲裁工作不可逾越的历史过程。是一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仲裁事业奠基者、创业者伟大的奠基和创业实践。二次创业既然是主、客观相结合的产物,既然是主、客观相结合的结果,就要允许有一个认识过程。这几天我认真学习了会议的文件,也听了几个组的发言,刚才又听了八个组讨论情况的介绍,我觉得对二次创业的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对二次创业的认识用这么几天时间要实现高度统一,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客观的、更是不真实的。实际上,二次创业的提出包括二次创业确定的目标和任务都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但是有一条不能变,不断推进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为我国社会经济进步作出仲裁人的贡献,这一条是不能变的。至于现在干点什么更要紧,起个什么名字更好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都可以讨论。这是关于二次创业的提出。


十年后的今天,为什么还要讲创业,而不是讲继续前进、继续努力?主要是针对当前仲裁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十年来,尽管我们取得了辉煌的创业成就,但总体上说也就是建立了一个体制、带出了一支队伍、办理了一批案件,初步发挥了一些积极作用。成绩要充分肯定,但不能估计过高。虽然,十年创业成果累累,其重要意义怎么评价都不算过分,但实事求是地讲,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只是完成了阶段性任务。目前,从全国情况说,离正规化、现代化、科学化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目前还没有哪一个仲裁机构可以说已经能够满足了经济社会进步的需要了,还没有哪一个仲裁机构可以说达到了科学化、现代化、正规化的标准了,更何况我们整个仲裁工作体制了。当前我们在工作体制上、发展机制上、机构建设上等诸多方面面临的问题非常多,有些甚至十分严峻。这些问题概括起来说都是体制性的、全局性的、根本性的、实质性的,只能通过再创业的方式来解决,没有其他选择。再往前走,在二次创业中我们还会面临更多问题更多困难,而且往往都是深层次的,也需要继续发扬创业精神才能得到很好地解决和克服。我们现在还没有到四平八稳就能发展的时候。这两天同志们都在考虑二次创业的措施,我说,千措施万措施,二次创业的根本措施就是克服困难。当然,我们也就十年的实践,也就是十年实践的认识水平,还不可能把我国仲裁工作今后发展的每一步都设计的非常科学,非常合理。因此,只能在二次创业中来推进我们的工作,改变我们的面貌,从而使我们更成熟起来。二次创业特别是创的问题,是经过反复考虑过的。


另外,今年全国仲裁工作形势并不乐观,应当说相当严峻,虽然有一批仲裁机构今年收案有了大幅增长,但截止到今年10月31日全国仲裁收案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和标的额增长不到10%,考虑到后两个月,今年的增长率能不能超过20%,有多大把握,还不好说。这就意味着今年全国仲裁工作收案和标的额增长率可能会降至历史低点。形势是进慢则退。因此,二次创业也是客观上逼我们不得不走的。我们亲手创下这么一个事业,退是没有退路的,停是停不了的,只能向前走,只能采取一切措施向前走。这不是谁提出的口号,也不是说谁又发现了一个真理。这是我国仲裁事业发展不可逾越的历史必由之路。当前的问题,不是创不创而是只能下定决心开展二次创业并认真规划怎么创的问题。


二、关于二次创业的目标和任务


二次创业的目标是:努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生活和谐发挥的积极作用提升为重要作用。三项基本任务是:努力实现仲裁发展机制市场化、工作体制社会化、机构建设规范化。提法要说准说全了。不能简单地说市场化、社会化、规范化。规范化还好说点,简单地说市场化、社会化容易产生歧义。


一个目标三项任务之间是有机的结合。把积极作用提升为重要作用作为二次创业的目标,比较好理解。但必须说明的是,其中包含了定性定量的要求,比如说,重要作用如何量化。三项任务是概括并针对当前我国仲裁工作最突出的问题,根据今后一段时间我国仲裁事业健康发展最迫切的需要提出来的,相互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提出目标是解决二次创业的目的问题,而三项基本任务则是实现目标的重要措施和途径。也就是说,只有很好地完成了三项基本任务,才能最终实现二次创业的目标。因此,二次创业的目标和基本任务的确定,是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的必然结果。当然,有的同志还会提出更多的问题、提出其他任务,希望在二次创业中解决,这些都是好的。二次创业的目标和任务目前也只能原则确定,根据客观产生的新的需要,是可以随时调整的。


    (一)关于仲裁发展机制市场化。这项任务考虑的因素很多,时间很长,决心也最难下。核心是要形成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发展仲裁事业的机制。首先,十年来,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既有同志们的艰苦努力,也有国家的大力支持,这是我国仲裁工作的重要政治优势。在仲裁事业初创阶段,国家的帮助和支持是必不可少的,今后还要继续。但仅靠这一手是不行的,要形成长效的发展机制,就要逐渐改变增长方式,学会按市场经济规律发展仲裁事业,不能长期靠政府帮你开会、下文件、修改格式合同,长期靠政府喂奶穿衣服是不行的。此外,随着政府职能的改变,政府不可能对越来越多的民商事合同进行规范。第三、据我们了解,市场经济的许多纠纷包括人民法院受理的纠纷有相当一部分是没有规范合同的。仅仅采取规范合同的办法来解决发展问题,面是比较窄的,手段也单一。考虑今后的发展问题,要认真研究采取什么办法让大量的没有规范合同的纠纷进到仲裁里来解决。尽管我们干了十年了,但对此还没有寻找到比较好的方法。第四、随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形成,仲裁面临着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竞争。如果我们不迅速强大起来,不尽快寻找到新的发展办法、不主动向市场进军,其他纠纷解决方式就可能超越我们。既然我们知道仲裁对促进社会和谐有重要作用,就没有理由不让仲裁的作用发挥得更充分一些。发展机制市场化的理由可能还有很多,至少当时想的这几条,比较具体,比较实际。


(二)关于仲裁工作体制社会化。仲裁机构是一个社会组织,是专门解决民商事纠纷的特殊社会组织,是独立承担社会责任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社会组织。既非国家机关,又非企业,也不是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仲裁工作是一种社会保障机制,也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和谐机制。因此,仲裁机构又是发挥社会经济保障、和谐作用的社会组织。目前,全国的仲裁机构除贸仲、海仲外,都是仲裁法颁布后重组的。说起来都是依法重组,但总体上看,实际上讲,仍存在着寄生性、从属性、依赖性等突出问题,很多方面还是要靠在政府身上,只是靠的方式、靠的想法,靠的方面不一样,还没有成为社会中独立的、特殊的社会组织。有些政府机关的管理方式方法也仍然没有把仲裁机构作为特殊社会组织对待,没有把仲裁工作作为社会保障、和谐机制对待。有为数不少的仲裁机构内部管理的观念、方式和机制,行政性还很突出。相当一部分仲裁机构还是关门办仲裁,封闭想发展,还不能面向社会、深入经济去拓展。这些问题的存在,越来越严重地影响仲裁事业的健康发展和作用发挥。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寄生性、从属性、依赖性的问题,要想成为独立的社会组织并比较好的发挥特殊作用是比较难的。当然,这些问题也不是一天就能解决,也不是一个仲裁机构单独能够解决,也不是仅仅靠仲裁界的努力就能彻底解决的。二次创业确定的仲裁工作体制社会化的任务,最终是要实现全国仲裁工作整体制形成独立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出独特的社会作用。


(三)关于仲裁机构建设规范化。仲裁机构建设规范化的理由同志们都知道,具体考虑大会已经提交给各位代表。总的说。目前大部分仲裁机构硬件软件建设落后,思想观念比较陈旧,工作方式、管理制度、工作质量还远不能适应需要,内部监督机制相当薄弱,仲裁活动和行为很不规范。这里,我说两件事,足可略见一斑。有相当一部分仲裁机构,上午10点还找不到人,下午3点就没人了,这叫规范吗?你有诚信吗?我看不出来。这次会议非常重要,但昨天下午开大会,3时25分的时候会场只有141人,3时55分的时候会场147人,大会主席宣布散会的时候152人。我还担心数错了,还反复核对,每个时间段我数两遍,误差率在3%左右。这次会议报到多少人?号称400人,实际报到参加会议的380多人,可开会的怎么只有100多人?我不知道那些不在会场的代表在什么地方,也实在想不出他们能在什么地方。连一个会都不能开规范,我要是个当事人,在选择仲裁的时候,一定得慎重考虑。更何况,有些仲裁机构确实有些不像话。我不想批评同志们,我只想说,机构建设规范化工作改善硬件是重要的,但不是唯一重要的,如果我们这代仲裁人不能养成良好的品性的话,指望在社会中发挥好的作用是很难的。


三项基本任务是有机联系的,是一项系统工程,是需要突出重点、交替进行、整体推进的,不是哪一个任务能单独完成的。有的同志们说的很对,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工作并不是仅靠同志们的努力能办到的,有些是需要政府机关去解决的。但有一条大家要务必明确,我们面临的所有问题的解决,都需要靠同志们的发展业绩来促进。如果我们的作用永远是微乎其微的,问题就永远不可能摆到桌面上来。只有我们的作用增强了,扩大了,有了本钱,才可能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端到桌面上解决。


二次创业既然是历史进程,是需要时间的,其任务之艰巨并非一蹴可就,至少需要十五年甚至二十年。为什么说二次创业是一代仲裁人伟大的奠基实践和创业实践而不是第二个十年?因为从全国角度说,很难在十年左右时间内全面实现这个目标完成这三项任务。我们相信,在座的同志们包括全国的同志们既然选择了仲裁,历史地成为我们国家和民族一项重要事业的奠基人、创业者,你们也就责无旁贷、义不容辞了。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今天取得多少成绩都是微不足道的。我国仲裁事业具有光辉灿烂的前景,唯一有价值的不是挣了多少钱,盖多少楼,唯一重要的是为建立我们国家一项重要事业、一项重要社会经济和谐机制,发挥了无以替代的奠基作用、创业作用。帐只能这样算,别的帐是算不过去的。


三、二次创业要解决好几个问题


(一)要始终坚持我国仲裁工作为社会主义经济服务的方向。为什么每次我总讲方向?这是因为,衡量我国仲裁工作是否成功、仲裁事业干的好不好、每个仲裁机构工作怎么样,其根本标准不是楼盖的多大、钱挣了多少、队伍扩大多少,虽然这些都很重要,但根本的标准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挥了多少作用。有些单位,楼盖的越来越高,形象越来越低,办公设备越来越现代化,人民群众口碑越来越差,我们可要警惕。仲裁机构建设规范化、二次创业可不能走这条路。我赞成改善软硬件条件,也是必须改善。但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这个方向是仲裁工作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检验仲裁工作的唯一标准。不管到什么时候、无论那个机构的工作都要坚持用这个方向作为标准来进行衡量,才能使仲裁工作一代一代沿着正确的道路发展下去。如果仲裁机构变成了营利机构,仲裁工作变成了为个人谋名利,今天的创业又有什么意义?仲裁发展机制市场化属于策略完善,绝不意味着方向改变。


(二)必须始终坚持长沙会议精神。长沙会议精神是我国仲裁工作根本指导思想,是结合我国仲裁工作特点和根本要求提出的正确指导方针,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规律性的认识结果,也是被我国仲裁工作的发展实践一再证明了的。我国仲裁工作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建设初期这个历史条件下搞的,这是我国仲裁工作最基本的历史特征。在这个历史条件下,搞仲裁工作究竟采取什么样的方针,全国仲裁界经过几年的实践,总结了正反两方面经验和教训,得出的结论是“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不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相对滞后的仲裁意识不可能得到提升;不融入市场经济,初始的仲裁工作水平和面貌不可能得到改善。仲裁水平和面貌得不到改善,就不可能完成创业任务,不可能完成为市场经济服务的任务。现在不是要不要继续坚持贯彻长沙会议精神的问题,而是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根据新时期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来创新长沙会议精神的问题。这次会议的发言和材料有的提法或有些做法,我个人也未必完全理解或赞成。但有一条是没有错的,就是在创新长沙会议精神上动了脑筋,采取了新的措施。在二次创业中继续贯彻长沙会议精神,就是要在创新上下功夫,认真研究更好地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更好地融入市场经济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三)、坚持自主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一样,前无古人,旁无借鉴,只能走我们自己的发展道路。很多仲裁机构经过十年实践得到发展,走的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去创新、去发展的道路,二次创业还要坚持走这条道路。这次,武汉、青岛、长沙、德阳的作法就比较典型地反映了创新精神。武汉的做法针对的实际是,我国仲裁机构都设在市,有的自觉不自觉地就把仲裁机构作为市一级了,致使工作很难与基层的市场主体联系在一起。武汉的经验就是抓基层打基础,这是我们党的老作法。有句老话“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这样就能把仲裁法律制度送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千家万户,“旧时王榭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总把自己作为市一级,什么时候能落实到基层,什么时候能落实到市场主体,什么时候能落实到市场主体的合同上?过去也有设立分支机构的,我没有表态支持,也没有表示反对,因为我觉得成功的不多。现在武汉做成功了,启示第一是设在什么地方,第二是用什么人,第三是采取什么机制,第四是干的是什么活计。这样,对推行仲裁制度、融入市场经济都能起到比较实际的作用。武汉的老同志做的介绍很好。


自主创新是开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的重要精神动能。在坚持自主创新的过程中必须认真创造良好的创新氛围。二次创业对仲裁工作来讲是崭新的实践,可能各地都会推出新的创业举措。对此,一定要坚持不争论,允许试,发展是硬道理。各自有各自的情况,各自有各自的招数。不要轻易下结论,不要是己非人,更不要贬损别人。要互相容忍。二次创业需要十五年至二十年,我们有的是时间看。仲裁界要养成好的风气,要能够百家争鸣。这次会议的文件和材料提出的看法和作法,与赞成不赞成的看法,最终都要在二次创业的实践中受到检验,绝非主观可以妄断的。仲裁界只要有了民主争鸣氛围,大家都来创新,就不必在乎某个理论是否正确。今天你正确,明天未必仍然正确。要在发展中统一思想,用民主的办法来统一思想。对思想范畴的东西只能讲一致,不讲一样;全国这么大,何时何地都一样,是不可能的。


(四)关于依法公开仲裁。这件事希望同志们认真考虑。上午,袁光辉同志已经作了介绍。过去推行仲裁制度、介绍仲裁制度,主要靠说靠写,靠言辞方式。很难使市场主体有形象的直观感觉。“纸上得来终觉浅”。市场主体不可能人人都经历过仲裁。怎么可能寄希望于所有的市场主体都参加仲裁,感同身受后,才知道仲裁好呢?我们是跑断了腿、说破了嘴、把笔头写秃了,人家还是将信将疑,有的同志讲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怎么办?依法公开仲裁可能是个解决办法。目前,我国的市场主体对保密的要求不是很强烈、对保密的需求不是很迫切,因此很多人是愿意或接受公开仲裁的。此外,目前设计的仲裁制度和司法制度的衔接,在仲裁这保密,到法院申请撤销、不予执行,全都可以公开。有的法院执行程序还要公开听证。


通过公开仲裁,可以使广大市场主体快速、形象地看到仲裁的优势和特色,教会他们选择仲裁,同时也可以加强对仲裁庭的管理和监督,提升仲裁专业水准。好处是很多的。关键看我们怎么组织好。希望全国各仲裁机构从明年开始,能不能每年都选择两三个适当的案件在本地区开展社会性的依法公开仲裁活动,组织当地的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旁听,把仲裁形象的树立活动,有声有色地搞起来。这项工作要精心组织、精心实施。依法公开仲裁绝不能违法,不能违背双方当事人的意志和利益。此外,必须明确,这项工作是社会性工作、开放性工作,不是封闭的、专业性工作,主要是面向社会、面向公众开展。我看在当前乃至今后相当一段时间里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新时期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加强机构专业化建设、改变初始仲裁工作水平和面貌的一项重要措施。


(五)关于仲裁调解工作。今天上午会议组织大家看了一个介绍外国调解工作的片子。从中得到的启示我看主要是,究竟什么人才能调解,首先要解决这个。片子里的专家非常懂市场,非常懂市场策略和战略。仲裁工作解决纠纷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专家,并不需要所谓的一把钥匙开天下锁拿万能钥匙的专家,需要的是拿特殊的一把钥匙开特定的一把锁的专家。仲裁调解工作只有始终坚持个别化原则,才能真正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希望大家认真总结并积极开展仲裁调解的实践和专业化建设。


(六)关于继续坚持艰苦奋斗的精神。艰苦奋斗的精神必须讲,必然经常讲,这是仲裁事业的传家宝,是完成二次创业任务的精神源泉。现在出现了一些越来越不够艰苦奋斗的情况了。武装得好一点、舒适一点都不是什么太要紧的问题,当前最要紧的是要继续坚持靠我们的主观努力解决客观困难,继续保持昂扬向上的创业精神。仲裁事业困难是无穷尽的,往前走,还会碰到更多困难。二次创业,遇到的困难还会更加艰巨。怎么办?仲裁事业不是谁赐给咱们的,到什么时候,都必须坚持靠主观努力来解决困难,靠发展来促进问题的解决,舍此没有其他途径。


最后一个问题,要切实保证操守,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大家都说要抓质量。我赞成抓质量,但我们必须十分明确要抓什么质量。当前我看最要紧的是抓两条,首先是仲裁员的操守。很多的机构搞建设,搞办公自动化,谁能盯住仲裁员的操守?办公自动化如果就是舒适化、省事化,有多大意义?当前随着案件数量的增多,仲裁员的操守带来的案件质量问题,将越来越严重。这是客观的必然的,是必须认真想办法解决的,请各仲裁委员会在这方面也创创新。这个问题不解决,仲裁的所有优势全是劣势。如果仲裁员操守出了问题,一裁终局不是让当事人一栽到底吗?左调解又调解,提高三率,不是哄着当事人收银子吗?吃了原告吃被告,两边吃完了,交代不过去了,拔腿就走了,这是什么仲裁员?有的案子一看合适,仲裁员改律师了,这是什么仲裁?花样翻新。有些问题很触目惊心。总说抓质量,不抓这个问题,抓什么质量都是空喊。写点错别字,能容忍,裁决书不规范,也能容忍,玩弄当事人于股掌之中是最不能容忍的。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对操守这件事(包括仲裁机构领导人员、工作人员的操守),眼睛始终要瞪的大大的。这个问题关系到仲裁事业的身家性命,尽管目前为数不多,但要高度警惕,千万不能把仲裁事业葬送在某几个人的操守上。我们不能一般说抓质量问题,更不能把抓质量作为害怕发展、无所作为的借口。


第二是办案质量。当前办案质量最主要的问题也是二次创业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是实体处理的灵活性问题。仲裁与诉讼不一样。仲裁程序要严格依仲裁法办事,但实体处理只能坚持不违法原则,这样才能灵活起来,也才能体现仲裁质量的高境界。审理方式诉讼化包括处理依据僵化比较严重的问题,是初始仲裁工作水平的表现,是二次创业要解决的问题。但当前最要紧的是盯住操守问题。


四、明年打算抓的几件事


(一)全国仲裁机构要认真考虑本机构二次创业的目标和措施。建议同志们回去以后将本次会议精神向市政府报告一下,向全委的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传达一下,要争取政府的支持,争取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的支持,才能做好这件事。各仲裁委要组织本委开展二次创业的大讨论。希望八个片区在明年一季度研究本片区二次创业的考虑。说考虑是因为,二次创业需要较长时间,不可能一下都想清楚了,要允许有个过程,但基本考虑得有。在做这项工作之前,建议全国各仲裁机构向成都仲裁委员会学习,先进行调查研究,搞清楚仲裁发展的潜力和需求。发展潜力是客观的,需求是主观的,市场主体对仲裁的需要是需求,发展潜力是当地经济发展的状况和民商事纠纷的状况。不进行调查研究就拿规划设想是不行的。胸中无数,打仗不知道对手在哪里呢,那能打胜仗吗?同志们要尽可能地与专业调查研究单位合作,光靠我们调查,几年下来,效果不明显。社会是有分工的,我们不在行,请人来做,花点钱也是必要的。胸中有了数,提出的考虑才能比较符合实际。


(二)专门研究中等城市、经济欠发达地区仲裁发展工作。这项工作去年已经小范围研究过,有些基础了,在二次创业中恐怕还要集中研究一下。请这类城市的仲裁机构预先做些考虑,看看这些城市二次创业面临那些问题,应采取哪些对策来解决。


(三)适应我国对外开放的需要,研究开创国际商事仲裁工作新局面的问题。主要任务是:1、分析在我国加入WTO、融入经济全球化以后,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工作面临的形势。2、确定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工作的指导思想。3、研究开创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工作新局面的措施。我看把这三件事想清楚了,也就比较好办了。希望具有这方面实践的仲裁机构先作些准备,认真进行一次统计和分析。这里也包括涉台涉港澳。前几天国台办的同志和我商量,考虑在适当的时候总结一次涉台仲裁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争取再推动一下。这项工作政治性相当强,涉台仲裁工作原则上属于我国对台工作的组成部分,第二位是仲裁工作的需要。试点搞了几年,究竟效果怎么样,也要总结。


(四)继续进行仲裁工作检查。检查工作去年在西北搞了,效果很好,总的看,做比不做强。明年工作比较多,任务比较重,尽可能不给同志们增加负担。此外,进行全国检查难以做到。我看,还是选择两个片区着手检查现实些。许多仲裁机构都要求我们去检查,我们也不敢都答应,承诺了办不到更不好。


(五)中国仲裁协会的筹建工作。这项工作主要还是时机问题、条件问题。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仲裁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标志着仲裁工作进入自主发展、自主开展工作的阶段。究竟具备不具备条件,一旦进入这个阶段,会面临什么样的问题,还要想清楚。但进程恐怕还是要加快,要更多地吸收全国仲裁界的同志们参加到协会的筹建工作中来,具体事宜再商量。今年年底可能会有进展,估计筹建的时间不会太长了。


(六)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落实。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已经成为二次创业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国各仲裁机构都要在这方面进行探索。没有参加试点的仲裁机构也要着手进行规范化建设。为什么叫试点,原则是尊重大家的意见自愿参加。现在暂时先不扩大,再摸索摸索,给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摸摸路子,不叫样板。


最后,关于修改仲裁法的准备工作。修改仲裁法的大概进程,根据目前的情况,估计要在07年提交全国人大。这项工作非常重要。希望同志们从我国仲裁工作长远发展的需要,认真考虑仲裁法的修改问题,提出意见。仲裁法大改的可能性没有,中改的可能性也是不存在的。有些专业性的、技术性的、行规就能解决的问题、司法解释就能解决的问题,不要动脑筋太多,一定要把有限的精力用在刀刃上。不要寄希望于一次修改仲裁法,把所有问题都解决了,也是很难办到的。请全国仲裁界群策群力做好仲裁法的修改工作,为二次创业起到保障和促进作用。


同志们,会议结束后,我们将和大家一起踏上二次创业的征程。希望同志们多多保重身体,以强壮的体魄、昂扬的斗志、愉悦的心情,完成好二次创业的伟大任务。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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