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金子 编辑整理 浏览量:4029
黑龙江:全省仲裁工作座谈会在佳木斯召开
全省仲裁工作座谈会于27日上午在佳木斯市召开。8个地市法制办及仲裁委员会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张邦升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我市的基本情况。他说,多年来,佳木斯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尤其是我国历史上首部《仲裁法》颁布和佳木斯仲裁委员会成立以来,市委、市政府把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作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对仲裁事业的发展从政策、人力、财力及其工作协调等方面,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倾斜,从而使佳木斯仲裁委得以壮大和发展,被国务院法制办列为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佳木斯仲裁委员会自1996年成立以来,目前已位居全国174家仲裁机构的中上游,特别是自2003年以来,受案率和案件标的额始终保持了稳步上升的态势,到今年上半年,已累计受案727起,标的额达4.5亿元;案件质量不断提高,无一案件被法院撤销、不予执行和发回重新裁决。
我市、哈尔滨市等4个地市的仲裁委在会上介绍了经验。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吴隆文出席会议并充分肯定了我市的仲裁工作。
(来源:佳木斯日报新闻网)
水母网
自第三届烟台仲裁委员会以来,烟台仲裁委员会受案数量大幅增长,2005年受理案件数量较2003年翻番,达到588件,在全国仲裁委员会中的位次由50名之外上升到18位,仲裁案件的调解结案率、快速结案率和自动履行率均位于全国和全省前列。
张仁强在讲话中要求,仲裁机构要创新服务方式,延伸仲裁触角,积极转变服务职能、拓宽服务领域,加快仲裁融入市场经济、完善仲裁服务网络的步伐。同时,要切实加强仲裁机构的自身建设,建设一支素质全面、业务精湛、作风过硬、形象良好的仲裁队伍,保证仲裁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重庆晨报讯(记者周睿)
今后,仲裁员接受选定和指定后,必须向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进行书面承诺,保证公正审案和高效结案,并建立仲裁案件立审分离制度,完善首席(独任)仲裁员选择制度,提高当事人自主选择首席(独任)仲裁员的几率。
武汉:针对市民十大投诉热点 仲裁员自查整改
汉网消息(长江日报)(记者黄师师 通讯员易庭华 张翔 实习生方丽萍)
今年4月,武汉仲裁委对1997年组建以来的仲裁操守、仲裁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专门调查。结果显示,市民对我市仲裁工作的投诉主要集中在仲裁员不恰当地与一方当事人单独交流、不注意言行是否得体、调解方式不适当等10个方面。
根据部署,
山西青年报讯(范芸芸)
以往医患之间解决医疗纠纷的主要方式包括协商解决、调解解决、诉讼程序解决三种,调解结束后也随之产生很多后遗症。而医事纠纷仲裁的仲裁人员、专家组都将以第三方姿态介入医患纠纷,结合双方要求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此外,该机构对一些无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必须运用调解方式的纠纷而言,仲裁可以结合双方意见公正的调解相关矛盾。
太原市医学会王晶晶介绍说,由于现在的医患纠纷绝大多数为民事纠纷,且纠纷的最终解决也都落实到经济补偿上,所以经常会有患者反悔赔偿金额的情况,但医事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给双方一个合理合法的调解。
遵义市成立仲裁委员会
金黔在线讯
据介绍,为了完善遵义市法律组织体系,使民商纠纷当事人更加公正便捷地解决日益增多的经济合同纠纷,该市根据相关规定,召集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商会共同组建了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从全市法律、经贸、金融、建筑、科技等专业领域聘请了40名具有高等专业水平和良好道德素质的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担任首批仲裁员。并制定了《遵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管理办法》、《遵义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等条例。
江西省:劳动仲裁当事人有权挑选仲裁员
江南都市报报道:
●仲裁员由当事人选出
在出台此项规定前,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审理劳动仲裁案件时,所有仲裁员均由仲裁委员会指定,导致当事人会对案件的审理公正性、案件透明度以及社会监督力度产生怀疑。新办法规定,除了首席仲裁员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外,其他两名仲裁员则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员名册中各选一名,也可委托仲裁委员会各为其指定一名仲裁员。当事人一方为两人以上时,应协商后共同选定一名仲裁员或委托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仲裁员。
●仲裁员信息全部对外公开
各级仲裁委员会将编印仲裁员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名册上须有仲裁员姓名、资格证编号、所学专业、办案专长等信息以便当事人选择。兼职仲裁员还应有工作单位、职称及可参与办案的时间等。
●选择时限为3个工作日
当事人从接到仲裁委员会选择仲裁员的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选定仲裁员或明确表示放弃的,由仲裁委员会指定仲裁员。仲裁委员会应当自仲裁庭组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仲裁员徇私追究刑事责任
仲裁员不得私自会见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或接受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请客送礼。情节严重的,由仲裁委员会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或吊销仲裁员资格;仲裁员在办案中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枉法裁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仲裁书以词典解释作依据惹争议
晶报讯(记者吴欣)仲裁员以词典解释作为仲裁依据,是否合情合法?近日,深圳市利保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服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的两份仲裁结果,遂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裁定撤销这两份裁决书。
近日,深圳市中级法院正式受理了该案。
工程延期引仲裁纠纷
据悉,这是一起仲裁引起的纠纷。2005年3月,利保义公司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公司认为,其与江苏建兴工程公司签订了厂房施工合同,双方约定了工期和工程质量标准,利保义公司支付了2000多万工程款。但是建兴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的工期按时竣工,严重拖延工期达1000多天,构成了违约,给其造成了严重损失,应赔偿其违约金、律师费、经济损失等共计近5000万元。
此前,建兴公司也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请求裁定利保义公司支付拖欠其的工程款1800万元,及违约金和利息600多万元,并支付律师费。
仲裁开庭时,竣工验收时间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利保义公司认为,双方合同约定
裁决书以词典作依据
今年3月,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作出了裁决书。裁决书中认为:“《辞海》解释,竣:退立,引申为完毕,如竣工。《现代汉语词典》解释:竣:完毕;竣工:工程完了。《四角号码新词典》解释,竣:事情完毕;竣工:工程完毕……可见竣工日期与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合格日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裁决书认为,在工程综合验收过程中,施工单位虽负有对质监站等相关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的义务,但不能据此对所提出问题整改完毕的时间作为施工单位实际竣工时间,更不能将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作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时间。裁决书遂裁决驳回利保义公司全部仲裁请求。
同时,深圳市仲裁委员会对建兴公司的申请作出裁决:利保义公司应支付建兴公司工程款1800万余元,财产保全费和律师费100多万元。
利保义申请撤销裁决
利保义公司不服仲裁结果,遂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撤销上述两份仲裁裁决书。利保义公司认为,两份裁决书的作出,有违反仲裁程序的情况。此外,利保义公司在涉案工程合同中均明确约定,建设工程款结算前,建兴公司必须提供符合深圳市城建档案馆要求的全部原始工程资料,经监理公司和利保义公司核对后,与建兴公司三方签字方可结算。结算后,建兴公司必须派专人配合利保义公司进行城建档案归档工作,在深圳市城建档案馆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建兴公司才能要求利保义公司付款,否则利保义公司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
建兴公司向法院提交的答辩状则认为,利保义公司拖欠其巨额工程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深圳仲裁委对涉案施工合同纠纷具有管辖权,将一桩纠纷分成两次裁决也系仲裁规则所致。涉案仲裁虽存在超期审结问题,但超期审结属于审限问题,不属于程序问题。仲裁庭的组成合理合法,仲裁员客观公正,不存在利保义公司诉称的违法现象。因此,建兴公司请求法院驳回利保义公司的撤销申请。目前,法院已立案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