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卢云华 浏览量:2490
编者按:日前,为了进一步办好中国仲裁网,充分发挥中国仲裁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本网编辑部拜访了负责联系全国仲裁工作的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国务院法制办卢云华司长对本网近几年的工作作了充分肯定,同时对本网也寄予了厚望,并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卢云华司长谈话的主要内容整理、摘要如下。
多年来,我们一直关注仲裁网络建设的情况。中国仲裁网和其他仲裁网站发表的文章(除会员栏目外)和跟贴我们都认真读了,感到不少是有水平和有见地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完善我国仲裁工作是有裨益的。应该说,全国仲裁网络工作者对发挥全国仲裁同仁的心智,是作出了积极努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的创建和发展也有你们的一份贡献。
按照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机构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因此,在我国,仲裁工作是没有行政主管机关的。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只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的要求牵头组建中国仲裁协会,在这个过程中联系全国仲裁工作,并不是全国仲裁工作的行政主管机关。也就是说,与具有人权财权物权事权的行政机关不同,我们的工作只是与全国仲裁界同仁共同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的创建。而且,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与省、市政府法制机构之间也不存在领导关系。因此,多年来,我们联系全国仲裁工作的基本工作内容只能是促进仲裁事业发展,而不是进行管理;基本工作方式只能是引导,而不是领导;基本工作手段也只能是说服,而不是命令、指示等。我们提出的意见是仅供大家参考的。我曾经讲过,多年来,我们做的所有工作概括起来说就是六个字:方向、路子、步子。我们不能也难以做到约束仲裁机构一定怎么办或者一定不能怎么办。但我们始终认为,在推进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上,我们和全国仲裁界是一致的,并为此不懈努力着。
仲裁网络是了解和认识我国仲裁界的重要视窗,是获得社会各界特别是仲裁界、法律界舆情的重要渠道,也是检验我们工作的重要反馈机制。通过阅读仲裁网站内容,深深地体会到,全国仲裁界的同志对我们抱有很大期望,反映了同志们对我们的信任。尽管我们能够做的离大家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尤其是不同意见对我们是有益的。实际上,我们讲话、发言中的内容,也有受启于这些意见和建议的。之所以同意你们的要求将一些讲话登载出来,主要是让全国仲裁界的同志们特别是基层的同志更多地了解情况,当然,也有就其中不当之处接受大家批评的考虑。这些讲话内容虽然也是参考性的,但大都关系到全国仲裁工作的正确发展,必须要经得起全国仲裁界实践的检验和中国仲裁事业发展历史的检验。
仲裁工作是一件很难的工作,这对我们和全国仲裁界的同志们来说都是一样的,但仲裁事业又是一项具有光辉灿烂前景的事业,值得我们为之竭尽全力去奋斗进取。困难和问题永远会有,而且以后还会更多,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坚定必胜的信念,不断坚强克服困难的意志和毅力,不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的发展,尽管会经历曲折,但不是任何困难可以阻挡的。当前,个别同志有些急躁情绪,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们感受最直接最切身。同志们的意见概括起来讲,是要求加强行业管理和规范工作,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这个问题涉及面很宽。正是因为要对事业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同志们负责,就必须坚持审时度势、事缓则圆的方针和策略。不该做的做了有问题,不该现在做的做了,同样会有问题,希望全国仲裁界的同志们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此外,仲裁界内部要相互尊重,互相容忍。国家这么大,情况有差异,认识有不同,是正常的。但只要全国仲裁界团结一致,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这是大局。互相贬损起来,话说多了,情绪化了,不仅于事无补反而会把事情复杂化,而且于形象也是不利的。还是要坚持不争论,允许试,发展是硬道理。这样,效果和气氛都会好些,余地也会大些。
自从具体负责联系全国仲裁工作以来,我始终把自己作为全国仲裁界的一员。基于这个原因,我想借此机会与全国仲裁界的同志们商讨一个问题,一个我认为是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创建与发展的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从仲裁法实施10周年开始,我国仲裁事业迈上了“二次创业”的征程。为什么要“二次创业”?“二次创业”绝不仅仅是一个提法、一个口号,它针对的是当前全国仲裁工作存在的一个根本问题。同志们都知道,仲裁法是对计划经济条件下实行的以行业条条形式存在的行政仲裁制度的改革。10多年来,虽然我国仲裁事业蓬勃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但仍要清醒地看到,中国仲裁制度的改革并没有彻底完成,这同样是不容置疑的事实。机构的附属性、管理的行政性和业务的地域性等,以及与此相应地出现的以少数人个人利益、小团体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情况,出现的把仲裁事业作为获取个人名利平台的情况,出现的考虑仲裁事业要不要发展、如何发展要服从并服务于位子是否护得住、菜蓝子是否保得住、名利是否有益处的情况等,都是这个根本问题的表现。一段时间以来,许多说法、看法和作法,无论表面光鲜与否,也都本质地反映着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之紧要之复杂就在于,着力点将不可避免地触及新的既得利益者,而使用的语言在许多时候往往又都是一样的,这与当年机构重组时的情况可是大不一样啊,也不是简单地用借鉴和接轨和国情就能说清楚的啊。
仲裁制度的改革究竟向何处去?答案只有一个。中国仲裁制度的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的创建和发展,是不可以走以地域块块行政仲裁替代行业条条行政仲裁的道路的,是不可以搞改换门庭的。这是历史发展规律决定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从前年初开始,我一直围绕这个根本问题在讲,虽然很少说得透彻,不过是希望同志们自己得出结论,自己去实践改革深化,直到“二次创业”提出。“二次创业”出了三张牌,仲裁工作体制社会化、仲裁发展机制市场化和仲裁机构建设规范化,都是针对这个根本问题的,是着眼于坚决地推进彻底地完成我国仲裁制度的改革的。对此,同志们慢慢是会看清楚的。我曾经讲过,干仲裁工作心要热头要冷,要抓紧不能急,继续推进仲裁制度改革恐怕就更要如此了。顺便说一下。仲裁法的修改是大家很关心的一件事。这次仲裁法修改的内容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基本任务必须是也只能是继续深化仲裁制度的改革。
建设一个生动活泼文明健康的聚集全国仲裁界智慧的平台,也是我们多年来的心愿。希望你们始终坚持正确的办网指导思想,坚持为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服务、为一代仲裁伟业创业者服务的工作方针,努力把中国仲裁网办得更好更出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