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菏泽日报 浏览量:3689
本报讯
菏泽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由市人民政府组建、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省政府法制办备案的专门受理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仲裁机构。菏泽仲裁委员会的成立,为我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解决经济纠纷开辟了一个新的法律渠道。仲裁是与诉讼并行的解决民商事纠纷的法律制度,都具有法定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但它又不同于其他法律,它强调当事人意思自治,实行非级别管辖,程序简便、自主,具有不公开性,是易于当事人接受和选择的一种新的法律形式。
会上,为在社会各界聘任的160名仲裁员颁发了聘任证书。
赵润田、邵好学为菏泽仲裁委员会揭牌。张存金对菏泽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