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转载:金华新闻网 浏览量:3742
金华仲裁委员会成立至今已整10年,由于金华仲裁以仲裁“三率”(调解和解率、快速结案率和自动履行率)为目标,10年来,仲裁制度在我市快速生根开花并结出硕果,“有纠纷找仲裁”成为追求简便、快捷、公平、公正、保密办案市民的共识。
金华仲裁近三年来的“三率”数据很能说明问题:2004年共结案95件,调解和解的有59件,快速结案的53件,自动履行的64件,“三率”分别为62%、55%、67%;2005年共结案103件,调解和解的有81件,快速结案的65件,自动履行的83件,“三率”分别为78%、63%、80%;
说起金华仲裁10年发展,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法制办主任、市仲裁委常务副主任吴金虎用“从幼苗成长为小树”来形容:聘任的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由最初的不足百人增至现在的300多人;机构设置由原来的办公室“单打一”发展至今天有仲裁、发展、综合3个部和金融、保险、消费争议、调解中心4个分支机构;办公用房由最初的不足
更值得称道的是,10年来金华仲裁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在吴金虎看来,这与金华仲裁从成立之初就致力于提高“三率”有关:10年来金华仲裁委一共受理753件案件,和解调解结案的有452件,和解调解结案率为60%;两个月内结案的有566件,快速结案率为75%;自动履行仲裁结果的有603件,自动履行率为80%。“这说明金华仲裁的质量是过硬的。”吴金虎对记者说。
有关部门把金华仲裁10年发展经验概括为四条:仲裁机构必须承担起促进和保障市场经济发展的责任;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开创金华仲裁事业,必须立足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
案例一:惊动国家部委的浦江某房产纠纷案
2000年,某房地产公司通过土地转让方式取得了位于浦江县浦阳镇一中心地块土地使用权,规划用途为综合用地。次年房产公司开工兴建,并开展大规模的广告宣传活动,以电视、横幅、海报、实物模型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并定名为某服饰城,对商业品位、商业价值以及建筑、设计风格、配套设施和物业管理等一系列情况,进行宣传。2002年10月,房产公司在地下室地基打好后,承重柱冒出地面一层时,将该地块用围墙圈起,涂上彩色海报,并用效果图、实物模型配合通过各类媒体发布店铺、摊位预售竞标公告。浦阳镇李某交纳竞标押金后,通过暗标竞价方式以170余万元取得了一间商业房,并支付了标价50%的房款,在格式合同上签字。
随着楼盘竣工,李某仔细对照了楼盘与实物模型、广告效果,认为自己落入了“一个精心设计的陷阱”。在设计方面,房产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致使楼盘在外观、安全性能上明显降低,商业价值和品位受到很大影响。存在虚假广告和虚假承诺问题,广告内容夸大其词;大楼立面与广告效果图严重不符,部分曲线改为直线,一楼卫生间厕所面积缩水、蹲坑减少、洗手盆取消;顶棚未按效果图施工,原建高度
该纠纷涉及20余家购房户,其间购房户向多个部门反映,无果,后来还曾集体上访,县、市、省、国家某部委有关负责人先后调解,但仍未平息事态。2003年11月,购房户向金华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根据当事双方的选定和金华仲裁委主任的指定,由余永全、朱洁民、叶昆统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调解。2004年4月,双方达成了终止双方合同关系,由房产公司在15日内退还李某已付房款88万余元,并支付利息仲裁费、律师费等补偿款14万余元。其他购房户大多也通过仲裁方式与房产公司终止合同。一场旷日持久的购房风波因此平息。
案例二:借款合同纠纷涉案标的额逾两亿元
2003年8月金华某商业银行与杭州某商务咨询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由商业银行向杭州某商务咨询公司提供短期流动资金贷款4403万元,借款期限自
案例三:一起涉外商务纠纷案
今年1月16日,阿联酋客商因需向义乌客商王某定做不同型号和款式的婴幼儿服装,为此双方按照服装的不同款式共签订了14份销售合同,约定由阿联酋客商向王某定做护肩领小鸡单件、小座熊套装等共46万余套,计人民币近280万元;包装袋46万只,计款5.19万元,交货时间为今年6月20日,交货后验货无误,付总货款的50%,今年8月20日全部结清货款。因双方发生争执,加上管辖权争议,双方向金华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经过友好协商,双方于当天当庭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以上是金华仲裁委成功受理的影响大、标的高、涉外、复杂的三个典型案例。在民商事纠纷中,经过仲裁,当事双方多能化干戈为玉帛。
“和谐仲裁”的首要因素是公正
金华仲裁委成立10年来,是怎样做到“和谐仲裁”的?据了解,原因如下几点:
一是新的仲裁制度实行协议管辖,没有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要不要仲裁,以及在哪个仲裁机构仲裁,完全由当事人自主选择。仲裁靠的是信誉,不是靠强制。仲裁机构如果不能保证仲裁的公正性,就会被淘汰出局,因此仲裁机构比当事人、代理人,更加关心仲裁的质量和效率,更为重视和避免仲裁中出现腐败和不公正的现象,并且会千方百计、不遗余力地抑制和消除这种现象。在队伍建设上各仲裁委员会都采取了许多措施。金华仲裁委员会的措施有:严格仲裁员选聘、考核、续聘标准,制定仲裁员守则、仲裁员办案规范、裁决书制作标准,提高仲裁的规范化水平;在程序中提示当事人是否要求回避等等。仲裁员既不是专职,也不是终身制,仲裁委员会聘与不聘、指定不指定都不会影响其生计。这使仲裁委员会执行制度的力度可能比国家机关大得多。
二是仲裁员素质的保证。仲裁员素质是仲裁公正的关键因素。首先,仲裁法对仲裁员资格作了严格限定(仲裁法规定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且“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曾任审判员满8年”、“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其次,仲裁员的选聘由仲裁机构来决定,而且不是终身制。为了保证机构的信誉,仲裁委员会一方面会不断吸收高素质的优秀人才(金华仲裁委仅全国优秀仲裁员就有5名),另一方面也及时淘汰那些不适合从事仲裁工作的人员,使仲裁员队伍整体的素质始终保持在较高的水平。
其三,仲裁员的自律。仲裁员由于本身素质较高,加上经多年奋斗取得的地位和声望,不愿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毁掉自己的信誉。四是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也可以行使仲裁员回避的权利。五是法律的监督。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裁决或请求法院不予执行裁决。这些规定,有力地保证了仲裁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