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际仲裁

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来源:日照新闻网 浏览量:2871

近日,一买房人通过仲裁方式,迫使某开发商退还购房款60余万元,从而去掉了一块心病。


20039月份,刘某购买了我市某房产商开发的小高层住宅楼一套,并一次性支付了全部购房款60余万元。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是20041031,可开发商一直拖到20055月份才通知刘某接房。由于开发商延期交房半年多,买房人刘某遂以合同约定逾期交房超过60天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为由,通知开发商解除双方所签合同。


但刘某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时,却碰到了意想不到的麻烦: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刘某先后去了开发商处二十余趟,电话打了无数遍,却连一分钱的购房款也没要回来。


2006916,刘某向日照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裁决开发商返还全部购房款,并赔偿其经济损失。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及时向开发商送达了答辩通知书。该开发商为了拖延还款期限,又与刘某玩起了通过提管辖权异议拖延开庭时间的伎俩。刘某无奈之下,针锋相对地提交了答辩。在刘某的坚持下,该开发商认识到官司必输,于20061014乖乖地向刘某返还了全部购房款,并赔偿了刘某的经济损失。


这正是:


开发商违约拒退房,


买房人无奈提仲裁。


违约方失德又失信,


守约方苦尽甘才来。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