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来源:西安晚报 浏览量:2640
1996年元月,张大爷签署了拆迁协议和补充协议,自家位于东新街的两层共
西安仲裁委受理后,由退休法官、大学教授和专家组成的仲裁庭没有选择走简单快速的仲裁,而是选择了艰难的调解。“下裁决书很容易,因为情况明晰,不考虑规划问题,明显就是开发商违约。”可如果下了裁决书,看着张大爷胜了,结果却是对张大爷完全不利的。“一是城市规划不允许,二是房地产开发商不可能将盖好的大厦拆了重盖。”因此,3位耐心的仲裁员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苦口婆心的劝说,调解演变成一场心理拉锯战。开始双方都不愿意让步,但经过3名仲裁员一场场不厌其烦的分析、劝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开发商承诺张大爷可以在公司现有的房产中任意挑选。张大爷一家则放弃了独门独院的要求,在东新街开发商现有的大厦内选择了同等面积的商铺,并获得了一些赔偿金。在房子被拆迁快满11年的时候,89岁的张大爷终于得到了满意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