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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来源:青岛政务网 浏览量:3029

200719,青岛仲裁委员会三届六次会议在青岛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室召开。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袁光辉主任所做的工作报告,研究了有关仲裁员增聘的事宜。


会议认为:去年以来,青岛仲裁委员会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主题,结合我市的实际,依法做好仲裁案件的审理和仲裁发展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受案数量和争议标的额均增长20%,当日立案率达到100 %,结案率达到97%,主要业务工作指标又创最好水平;仲裁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公正及时的调处了4起关系百余户居民切身利益的集团案件,尤其是对因高层遮光引起的群体纠纷的妥善处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广泛地赞誉;随着五市七区和重点行业仲裁中心的组建以及诸多仲裁办事机构的成立,青岛仲裁工作网络已基本形成;围绕创建高绩效仲裁机关,做人民满意仲裁工作者活动的开展,仲裁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亲和仲裁服务承诺的推出,丰富了亲和仲裁服务品牌的内涵,提升了社会美誉度。


会议提出,新的一年,青岛仲裁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把握实现仲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主题,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不断拓宽仲裁服务领域,依法、公正、亲和、高效审理各类仲裁案件,充分发挥仲裁在青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一、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社会各界广泛深入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努力实现仲裁工作体制社会化、仲裁发展机制市场化、仲裁机构建设规范化的要求。把仲裁工作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提升为重要作用。


二、围绕我市经济工作的重点,积极主动地提供仲裁法律服务。继续建立完善行政调处与仲裁的衔接机制,积极推荐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引导合同当事人自觉运用仲裁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坚持边完善、边发展的方针,加强对现有14家仲裁中心的工作指导,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在外经外贸、海事海商、民营企业等重点行业推行仲裁法律制度。


三、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认真办好每一起仲裁案件,把好立案、组庭、审理、监督关,加大对案件的跟踪督办力度。落实审限责任,严格审限管理,确保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充分采用调解和解方式办理仲裁案件、裁前告知制度,加强当事人意见反馈收集工作。把亲和仲裁服务理念落实到仲裁办案全过程。


四、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完善仲裁员个案考评和分析评价制度。从法律水平、程序控制能力、文书质量等方面客观、公正、全面的进行考核评价,实行年度注册制度,对因仲裁员主观原因导致当事人信访投诉或裁决结果明显违反公正原则以及其它违规事项的,将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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