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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扬州仲裁委员会 浏览量:3745

下午,扬州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会议在扬州萃园城市酒店召开。市人大副主任冀仁贵、市政府副市长王玉新、市政协副主席成国平等市领导出席了这次会议,市人大秘书长宗有刚、市政府秘书长杨明荣及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扬州仲裁委员会的新老委员参加了这次会议,秘书处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市人大秘书长、第一届扬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宗有刚同志向会议作了第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回顾了扬州仲裁委员会成立十年来的工作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并向新一届委员会提出了工作建议。第一届扬州仲裁委员会的各位委员审议并通过了工作报告。随后,市政府秘书长杨明荣宣读了市政府关于调整扬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议关于发挥仲裁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的精神,加强扬州仲裁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建设,为我市仲裁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扬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第二届扬州仲裁委员会由副市长王玉新任主任,市政府秘书长杨明荣以及周成平、赵荣生、梅菊兰任副主任,十一名委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商会的负责同志担任。会上,冀仁贵副主任和成国平副主席就今后的扬州仲裁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最后,副市长、第二届扬州仲裁委员会主任王玉新发表了讲话,他对第一届扬州仲裁委员会十年来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扬州仲裁工作今后如何发展提出了总的要求:首先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充分发挥仲裁构建法治扬州、和谐扬州的作用;其次要注重质量,改进服务,不断提高仲裁工作水平;最后社会各界要广泛支持,共同努力,推动扬州仲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据了解,扬州仲裁委员会成立十年来,办理案件数量从当初每年不到40件,逐步发展到2002年突破100件,2003年突破200件,从2004年起年受案数稳定在300件以上。截止20076月底,扬州仲裁委员会已累计受理案件1700余件,涉案标的额近29亿元,为创建“富裕、文明、秀美、和谐、法治”的新扬州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保证办案质量,扬州仲裁委员会内部建立了一系列规范的管理制度,案件质量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十年来,扬州仲裁委员会办理的案件,被人民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的,不到总数的1%,合格率达到99%以上。通过十年的努力,扬州仲裁工作已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在全国仲裁界也颇具影响,被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确定为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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