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洛阳仲裁委员会 浏览量:3416
洛阳仲裁委员会始终坚持把案件办理质量放在第一位,严把立案关、组庭关、审理关,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推行和谐仲裁,专家办案。2007年洛阳仲裁委共受理案件259件,审结案件235件,其中和解调解案件193件,占全部审结案件的82%。快速结案150件,占全部审结案件的64%。和解调解率、快速结案率、自动履行率等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务院法制办的要求。
2007年,洛阳仲裁委受理案件的数量比2006年增长一倍,案件当事人涉及北京、上海、江苏、湖南、福建等十几个省市,案件种类更加多样化,涉及购房、借贷、保险、建筑工程、工矿产品买卖、交通事故、医疗责任赔偿等纠纷,个案标的明显加大,仅2006、2007年标的超过千万元的案件就达三十多件,改变了往年以购房纠纷为主、多为小标的案件的情况。
(来源:洛阳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