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编辑整理 浏览量:3715
厦门仲裁委到武汉仲裁委考察交流
2008年3月5日,厦门仲裁委员会主任汪兴裕、副主任兼秘书长林建文、副秘书长张玉生一行到武汉仲裁委员会访问。武汉仲裁委常务副主任、仲裁委办主任、党组书记熊世忠,副主任刘健勤,综合处处长彭志凡以及仲裁员工作处副处长唐云峰接待了来访客人,双方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友好交流和深入探讨。
(来源:武汉仲裁委员会)
郑州仲裁委员会到扬州仲裁参观考察
2008年3月6日上午,郑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梁立群副主任一行四人到扬州仲裁委员会参观考察。扬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朱安山副秘书长热情地接待了梁副主任一行。双方交流了2007年两家机构的工作情况。朱安山副秘书长从机构设置情况、运作模式、业务流程、人员管理、规范化建设等各方面回答了郑州仲裁委员会同仁提出的问题。梁副主任一行还参观了本会的办公场所。秘书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接待。
(来源:扬州仲裁委员会)
西安市仲裁委和市消协联合成立消费纠纷速裁中心
近日,西安市仲裁委和市消协联合成立消费纠纷速裁中心,五家大型企业同时签署了仲裁条约。以后,消费者和企业只要双方同意,就可在速裁中心快速解决纠纷。据悉,这一速裁中心在陕西省还是首家。
据市消协副秘书长、速裁中心主任马世群介绍,新成立的速裁中心可以高效便捷地解决各类消费纠纷,为消费活动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只要仲裁双方都同意,中心就可以采取简易程序,以迅速快捷的方式裁决双方的纠纷,甚至可在几个小时内解决,这样将会减少消费者的投诉成本。目前加入的包括开元、民生、省军区服务社、陕西电信西安分公司、西安秋林五家企业都已同意,如果和消费者产生纠纷愿意直接进入仲裁程序。
另据了解,速裁中心的裁决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应,消费者或商家如果拒不执行,另一方都可到法院申请执行。年底前,速裁中心将力争和20家企业签订仲裁声明,并在各区县设立3到5家仲裁法庭。同时,企业如果想加入仲裁解决方式,都可与速裁中心联系,中心就在市消协内。
(来源:西安仲裁委员会)
西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新闻发布会
2008年3月12日上午,“2008·西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新闻发布会”在西安仲裁大厦召开。本次新闻发布会是继2007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首度“2005—2006年度西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新闻发布会”之后,西安仲裁委员会、陕西省法学会房地产法研究会、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西安市消费者协会再次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会议向社会公开发布《2007年度西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报告》。报告以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案件数据为依托,结合典型案例,对2007年度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全面盘点与细致梳理,寻找出购房纠纷发生的主因和症结,警示消费者的理性消费与和谐消费,从而凸显2008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立的消费主题:消费与责任。
新闻发布会由西安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处长窦鹏主持,出席发布会的有西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潘俊星,西安仲裁委原秘书长邓新会,西安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魏勤厚,西安仲裁委员会受理处处长白晓莉,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房地产法研究会副会长、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韩永安以及省内各大媒体的记者等。
(来源:西安仲裁委员会)
滨州仲裁委与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召开保险行业仲裁工作座谈会
近日,滨州仲裁委员会与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召开保险行业仲裁工作座谈会,仲裁办、市保险行业协会及全市18家保险公司分管承保、理赔负责人共39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滨州仲裁委员会案件审理科负责人就仲裁法律制度特点、如何使保险纠纷进入仲裁程序及保险纠纷处理中的相关问题作了主题发言。人保财险公司张波、天安财险公司周峰就两公司仲裁工作交流发言,各保险公司纷纷踊跃发言,就仲裁工作提出了一些中肯的意见。市保险行业协会王殿章秘书长指出:仲裁具有专家裁决、一裁终局、高效灵活、成本低廉、不公开进行减少负面影响等优势,各保险机构要把推行仲裁制度、落实仲裁机构,列入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内容,宣传有关仲裁法律法规,规范保险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指导当事人签订仲裁协议。业务管理部门在接受保险单中,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对未明确条款或表述不准确的,要及时予以纠正。指导投保人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仲裁条款和仲裁机构,帮助合同双方履行权利义务,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最后刘金华副主任发表讲话,介绍了运用仲裁方式化解保险纠纷的特点和优势,指出,仲裁与保险要建立定期联系制度,组织有关人员到各保险公司走访,学习保险业务知识,了解保险纠纷情况。今后工作中,要充分尊重保险案件中保险公司选择仲裁员的意见,筹建专门审理保险案件的仲裁员队伍,建立保险行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实行保险案件通报制度,确保保险案件的审理质量。
(来源:滨州仲裁委员会)
鞍山仲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四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2008年是仲裁“二次创业”的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之年,为了又快又好地发展仲裁事业,进一步推行仲裁制度,提高社会仲裁意识,年初,鞍山仲裁仲裁办党组按照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着眼科学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框架,根据市委十届四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工作要求和部署,认真研究和部署2008年仲裁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2008年仲裁工作,要继续以科学发展仲裁事业为精髓,以全市经济发展为中心,进一步加强仲裁法制推广工作,把仲裁发展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加强和完善仲裁系统建设,着力提高县域仲裁机构在推进仲裁制度,融入市场经济,化解经济纠纷的仲裁能力和质量;要继续努力提高仲裁案件的裁决质量,切实增强仲裁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要坚持两手抓仲裁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鞍山仲裁的社会公信力和公众信誉度;要积极搞好鞍山仲裁发展促进会工作,切实发挥促进发展、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作用。为鞍山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构建和谐鞍山不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鞍山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