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南仲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02-13 浏览量:906
济南仲裁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选聘仲裁员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济南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是济南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于1996年4月依法成立的商事仲裁机构,主要职能是依法对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进行仲裁。自成立以来,积极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依法公正化解商事纠纷,以优质高效的仲裁服务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第五届委员会组成以来,本会共受理仲裁案件30097件,涉及争议金额523.86亿元,在全国仲裁机构中位居前列,先后荣获仲裁公信力评估“全国十佳机构”“高质量发展奖”,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本会第五届仲裁员聘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济南仲裁委员会章程》《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六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聘范围及聘期 本次选聘仲裁员,凡符合选聘条件的有意向者均可提交申请。本会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案件分布情况,确定选聘规模以及不同职业、专业领域的仲裁员占比,并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择优选聘。仲裁员任期5年,任期随委员会届满终止。 二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仲裁员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外,同时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仲裁事业,具有为社会提供仲裁法律服务的精神; 2.自愿遵守《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和《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的规定; 3.无违纪违法及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4.能够熟练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民商事相关法律、证据规则、《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等; 5.有较强的分析案件、处理案件的能力,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制作完整仲裁法律文书; 6.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保证及时处理仲裁案件; 7.聘任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多次担任首席或独任仲裁员,经验丰富、办案效果好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二)任职资格 (不同职业、专业领域的具体条件;仅可选择一项) 1.仲裁机构工作人员 (1)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 (2)在仲裁机构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 2.律师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执业累计满12年;或执业累计满8年且具有三级以上律师职称;或执业累计满8年且为律所合伙人; (3)从事诉讼或仲裁业务,具有民商事办案经验; (4)在律师行业中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准和良好的信誉。 3.离任法官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满8年; (3)曾任审判长或副庭长及以上职务的资深法官,业务水平高,信誉良好。 4.法律研究、教学工作者 (1)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高级职称; (2)从事民商法律方面教学或研究工作; (3)具有较强理论基础和实务经验。 5.经济贸易领域从业人员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经济贸易或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且熟悉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精通行业政策、技术规范和交易习惯; (3)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或者具有本专业领域较高水准的执业证或资格证;或者担任中高层专业技术领导职务;或者从事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担任部门负责人及以上领导职务。 6.其他法律事务工作者 (1)具有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 (2)具有高级职称或者担任副处(县)级及以上有关立法、执法、法律事务工作领导职务。 三 申请注意事项 (一)阅读须知 为方便申请,在填报前请详细阅读《填表说明》《温馨提示》和《证明材料清单》。 (二)申请材料 新申请担任本会仲裁员,需填写本会《新聘仲裁员申请表》并加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印章,同时提供符合聘任条件的证明材料,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有续聘意愿的仲裁员应填写《续聘仲裁员申请表》,在职人员应加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印章。申请续聘还应提供符合聘任条件的证明材料,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三)申请链接 1.申请续聘的仲裁员,登录济南仲裁委员会案件信息系统,在“第六届仲裁员申报”模块中填报。 2.申请新聘仲裁员注册和申报链接 注册账号链接:https://www.jnacia.org.cn/public/NewHire。 仲裁员申报系统链接:https://www.jnacia.org.cn/a/login(账号完成注册后登录)。 3.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和360极速浏览器。 (四)申请方式 1.申请人登录仲裁员申请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在线填写《新聘仲裁员申请表》或《续聘仲裁员申请表》。 2.申请人按证明材料清单,将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官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技术职称证书、任命材料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为全彩PDF格式后,上传至申报系统。 3.申请人完成系统填报后下载打印申请表,完成签字盖章后,将签字盖章页面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同时向本会邮寄一份完整的已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申请表并附一套证明资料。 4.申请人须同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申请材料,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纸质版申请材料邮寄至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800号济南仲裁委员会511室仲裁员管理处收,邮件注明“仲裁员申请+姓名”。 (五)申请结果 1.最终是否受聘为本会仲裁员,以本会公布的仲裁员名册为准。 2.若申请人未被聘任,本会不再专门予以回复,所交申请材料不退还,本会将对申请材料严格保密。 四 其他事项 (一)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3月12日24:00前,申请人可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申请材料,逾期本会不再接收。 (二)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联系人:张建、王亚妮、郑云山。 电话:0531-82095767。
济南仲裁委员会将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开展选聘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界人士申请。 济南仲裁委员会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