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1-25 浏览量:58
11月22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争创国际一流仲裁机构 助力涉外法治建设”有关情况。青岛仲裁办党组成员、副主任于永志,青岛仲裁委员会国际贸易仲裁院院长、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张美萍,青岛仲裁办仲裁一处处长高健,青岛仲裁办仲裁二处处长郭瑞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立足新发展阶段,彰显涉外法治事业仲裁担当
立足职能定位,厚积涉外仲裁服务经验
坚持制度创新,健全国际化规则制度体系
坚持服务为先,打造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平台
坚持人才保障,打造高素质涉外法治工作队伍
坚持部门联动,凝聚涉外法治工作合力
坚持开放合作,打造海事海商争议解决优选地
立足时代需要,争创国际一流仲裁机构
提高涉外仲裁认知度和影响力
优化涉外仲裁制度和服务供给
加强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持续打造涉外仲裁服务亮点
还有这些大家关心的问题 一起来看 ↓↓↓ Q1 法治时代网记者:青岛仲裁委员会可以受理国内和涉外仲裁案件,并被评为涉外服务十佳仲裁机构。那么近年来,青岛仲裁委员会在提升涉外商事争议解决质效方面做了哪些努力? 张美萍:近年来,青岛仲裁委员会持续聚焦案件管理主责主业,案件质效稳步提升,2020年以来,共受理涉外案件191件,2024年1-9月份,青岛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涉外案件数量同比增长80%,案件类型主要包括国际贸易、海事海商、金融投资、融资租赁、知识产权等各类国际商事纠纷。涉外案件受理数量省内第一,在国内仲裁机构名列前茅。其中在2020年,受理并裁决的一起山东日照某公司与美国某公司经销合同纠纷案,裁决结果为美方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并由美国康涅狄格联邦地区法院依据《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裁定承认,这一案例成为境内仲裁机构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得到国际认可的成功范例,充分彰显了青岛仲裁国际公信力。青岛仲裁委员会在聚力提升涉外争议案件质效方面做了以下努力: 一是不断完善制度供给,建立国际化规则制度体系。借鉴国际通行的最新成果,修订、发布多语种仲裁规则,引入国际通行的“仲裁地”概念,增加并规范追加当事人、紧急仲裁员和临时措施等规定;在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中建立仲裁员开放名册制,赋予仲裁庭更多的程序决定权,建立起更加清晰明确的拟制送达制度等。制定《国际投资仲裁规则》《国际商事调解规则》《易货贸易纠纷解决规范》等专业争议解决规则,创新与仲裁规则相衔接的配套制度体系,制定完善30余项涵盖业务办理全流程的管理服务制度。通过规则和制度创新,朝着满足“现代国际仲裁”的用户需求方向努力,平等保护境内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是不断优化仲裁服务,提升规范化案件管理水平。聚焦“办事方便”,制定案件受理指引和服务指南,为当事人提供案件受理、调解、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提升仲裁体验。严格程序管理,优化案件流程,制定仲裁庭组成工作指引,建立规范透明的仲裁员指定工作规则,提升组庭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制定网络视频开庭程序指引,不断规范完善在线庭审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当事人意愿,推行“双休日开庭”,增加每周开庭排期数量,及时高效解决纠纷。注重分析研判,积极稳妥推进重大疑难案件,打造精品涉外案例。组建涉外仲裁服务团队,发挥团队作战优势,提升涉外仲裁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是不断强化仲裁监督,凝聚高质量仲裁发展合力。强化全方位监督、全过程监督,促进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强化内部监督,完善三级核阅、内部研讨、专家论证、重点案件管理监督等工作机制,加强过程把控和细节管理,推进仲裁庭在有效监督下独立运行。加强跟踪监督,推行重点企业案件回访制度,常态化开展释法明理,接受当事人满意度评价,形成仲裁服务工作闭环。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出台完善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信息通报、联席会议、联络人机制,自觉接受法院监督,确保仲裁公平公正。
Q2 凤凰网记者:请问青岛仲裁委员会在建立健全服务青岛自贸片区和上合示范区建设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郭瑞:2024年以来,青岛仲裁委员会贯彻落实省高院、省司法厅《进一步完善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立足青岛自贸片区和上合示范区工作实际,推动建立“仲裁+调解+诉讼”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持续优化提升“两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在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方面建设方面,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畅通多元解纷渠道。与胶州市、市北区、崂山区、莱西市等多家基层法院签署多元化解纠纷合作协议,法院在诉前调解过程中,鼓励当事人选择仲裁解决纠纷,进一步畅通多元解纷渠道,凝聚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对于金融保险、建设工程、买卖合同、公司并购、涉外等民商事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优先向青岛仲裁委员会多元法律服务中心推荐调解,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仲裁、调解在内的多种纠纷解决方式选择。 二是融合法律服务资源。与市中级法院建立“法仲”联动机制,出台《关于建立服务保障两区法仲联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意见》,推荐多名中外法律专家作为涉外商事纠纷特邀调解员,聚合法院、仲裁优势资源化解涉外商事纠纷。与市中级法院、法律查明机构、商事调解机构等联合签署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建立调解优先的多元解纷机制,共同为中外当事人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纠纷化解服务。与胶州市人民法院签署服务上合示范区建设合作协议,在上合示范区成立“法正·亲和”工作室,采用“仲裁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有效处置国际商事纠纷案件。 近日,接胶州市人民法院推送印度某公司诉上合示范区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案纠纷,青岛仲裁委员会通过指派精通国际经贸规则、能够以英文为工作语言的仲裁员组织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在较短时间内得到妥善化解了该起跨国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成为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落实落地的典型案例。 三是建设司法支持仲裁特别工作机制。与市中级法院和海事法院达成共识,秉持尊重仲裁法律制度特点、支持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原则,强化对仲裁的监督和保障,营造司法支持仲裁友好型环境。与市区两级法院建立涉两区案件保全与执行特别安排,在办理涉青岛自贸片区、涉上合示范区当事人仲裁保全、执行等案件过程中适度提速并加大执行力度。与多家法院建立案件会商机制及联席会议制度,适时组织案例研讨、案件会商,提升诉裁衔接运行效果,推动涉外纠纷解决效率和质量“双提升”。
Q3 山东商报记者:请问青岛仲裁委员会在服务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拓展涉外仲裁服务、提高涉外仲裁社会认知度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高健:青岛仲裁委员会始终注重在服务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彰显仲裁价值。青岛作为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和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近年来不断拓展外向型经济发展新空间,高水平开放层次能级持续提升,2023年完成进出口8760亿元,目前拥有进出口实绩外贸企业2.5万家,贸易伙伴扩大到23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青岛涉外仲裁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今年以来,青岛仲裁委员会充分发挥青岛独特地缘优势和国家战略叠加优势,聚焦仲裁社会认知度提升,常态化开展全员仲裁法律服务拓展行动,深化“领导带队、专家参与、专员跟进”上门服务模式,全面提高涉外服务保障能力,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协同联动,形成服务合力。与市商务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围绕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商贸流通等领域,通过上门服务、政策宣讲、法律咨询、案例指导等方式,服务涉外企业高质量发展;联合市商务局、市司法局等单位多次组织专家面向驻上合示范区、自贸片区企业开展国际商事仲裁专题培训指导,为片区企业提供精准仲裁服务;与上合示范区管委、青岛自贸片区管委、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管局、青岛才企综合服务集团组建“助企联合工作队”,会同各个领域专家仲裁员,走进自贸片区上市企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提供项目论证、合同管理等定制化服务。 二是强化需求导向,打造服务阵地。丰富服务拓展方式,积极搭建网络媒体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外资外贸政策举措、新闻动态、裁判观点等,扩大仲裁创新服务受众面,提升涉外仲裁社会认知度;紧扣涉外法律服务热点,组织海外合规、并购重组等专题讲座,举办“中国-奥地利仲裁法律与实务研讨会”“哈萨克斯坦经贸合作法律问题研讨会”“上合组织国家仲裁机构仲裁论坛”等国际学术会议,满足企业海外投资、风险防控、争议解决等服务需求;放大平台效应,应司法部推荐,参加2024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第四届法律服务专题展,全方位展示涉外法律服务成果,为全球服务贸易提供中国法律智慧。参加国际易货贸易博览会、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等,在全国性会议平台推广仲裁法律制度,在国际贸易企业中拓展涉外仲裁服务,服务企业“走出去”,助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三是加强交流合作,提升服务能级。积极推进战略合作,搭建中日韩合作交流平台,与大韩商事仲裁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日本国际纠纷解决中心、日本商事仲裁协会加强交流合作,聚力打造涉日韩法律服务高地;加入亚太区域仲裁组织,与俄罗斯工业家和企业家联盟仲裁中心、俄罗斯现代仲裁研究院中心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积极推进务实交流,承办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东北亚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研修班”交流研讨项目,接待上合组织国家法律服务高级研修班、发展中国家新型国际贸易业态发展研修班和来自韩国、日本、新加坡、香港等仲裁领域专家学者到访,以开放汇合作之力,以开放聚创新之势,聚力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