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司法行政 发布日期:2024-11-04 浏览量:447
10月28日,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国际仲裁中心(下称“深国仲江门中心”)管理的一宗涉外案件因审理需要,按照《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定》(下称《决定》)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等共同签署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跨境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备忘录》向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江门中院”)申请协助调查,江门中院许可并开具仲裁调查令。这是全国各地市首例仲裁机构获人民法院开具协助仲裁调查令的案件。
来源丨南方+(记者 李霭莹,通讯员 梁颖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