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贸仲委 发布日期:2019-11-11 浏览量:12647
(“一带一路”仲裁机构高端圆桌论坛开幕式现场)
11月6日至7日,“一带一路”仲裁机构高端圆桌论坛(简称“圆桌论坛”)在北京隆重召开。本次论坛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联合国际商会仲裁院(ICC)、美国仲裁协会(AAA)、德国仲裁院(DIS)、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C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开罗区域国际商事仲裁中心(CRCICA)、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VIAC)等8家全球知名仲裁机构共同举办。
(“一带一路”仲裁机构高端圆桌论坛开幕式现场)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称“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卢鹏起、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长Anna JOUBIN-BRET女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苏伟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ICCA)荣誉主席Donald DONOVAN先生等出席开幕式。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主持开幕式。
(中国贸促会卢鹏起副会长致辞)
中国贸促会卢鹏起副会长在致辞中表示,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中国正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中国贸促会作为中国最大的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和商会组织,将为中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努力。贸仲是世界上主要的常设商事仲裁机构之一,也是中国最早设立的涉外仲裁机构,成立63年来,贸仲仲裁裁决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的承认和执行,其独立性、公正性得到中外当事人的信任和认可。他提出,希望国际仲裁界进一步凝聚共识,携手探索更紧密的机制化合作,共谋国际仲裁事业未来发展繁荣之路,为建设开放合作、开放创新、开放共享的世界经济,为世界经济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长Anna JOUBIN-BRET女士致辞)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长Anna JOUBIN-BRET女士在致辞中表示,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是联合国系统在国际贸易法领域的核心法律机构,旨是通过促进各国法律的相互兼容性、统一性,不断消除国际贸易领域的法律障碍。联合国贸法会希望各国仲裁调解机构通过提供仲裁和调解服务,不断提高公正性和公信力。希望仲裁和调解机构提出需要联合国贸法会关注、讨论的议题,以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促进国际仲裁和调解的统一性,完善多元争议解决机制。比如,国际仲裁程序操作中仍存在诸多不统一之处,亟待国际仲裁界加强交流研讨;数字经济的发展对国际贸易投资、“一带一路”建设、争议解决机制产生了重要影响,需要各界人士共同应对挑战、共商对策。同时,随着《新加坡调解公约》的签署以及仲裁调解等争议解决方式重要性的日益凸显,希望各方共同推动包括仲裁、调解在内的所有多元争议解决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伟副秘书长致辞)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苏伟在致辞中指出,6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取得丰硕成果。随着“一带一路”倡议进入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各国间务实合作不断深入,国际经济交流与活动日益频繁,跨国商事纠纷将不可避免增多。这就需要沿线国家之间加强法治合作,协助国际商事纠纷当事人更加高效灵活解决争议,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相对稳定的法律环境。国际仲裁已经成为解决国际争议、消除投资和贸易障碍、维护国际法治秩序的重要途径。他表示,希望各方共同努力,促进国际商法协调,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开展仲裁业务交流,搭建新型国际法治合作平台;加强人才培养合作,提供优质仲裁法律服务,推动国际仲裁在“一带一路”法治营商环境中发挥更大作用。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宣读并发布《“一带一路”仲裁机构北京联合宣言》)
开幕式上,王承杰秘书长宣读并发布了由贸仲、国际商会仲裁院(ICC)、德国仲裁院(DIS)、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C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开罗区域国际商事仲裁中心(CRCICA)、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VIAC)等40余家国内外仲裁机构共同达成的《“一带一路”仲裁机构北京联合宣言》(简称“《北京联合宣言》”)。宣言表达了各参与方加快建立国际仲裁界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秉持开放、共享、服务的发展理念,加强合作、增进对话和发展“一带一路”仲裁机制的决心。宣言强调,各参与方将以仲裁理念融合、仲裁经验交流为纽带,共同探索仲裁、调解、诉讼等争议解决方式的各自优势与衔接协调,推动多元化争议解决在全球范围的推广适用。各参与方同意秉承开放共享的原则,欢迎更多国际争议解决机构参与签署《北京联合宣言》,形成更广泛而有力的多边合作,从本土化发展走向更开放的区域化乃至全球化发展。宣言承诺,将坚持相互尊重、平等对话,秉承交流互鉴、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擎北京联合宣言之旗帜,共同擘画合作蓝图,不断把设想变为现实,携手推进国际仲裁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迈向更美好的未来。
当王承杰秘书长宣读完毕那一刻,全场响起长时间热烈的掌声。各参与机构和与会代表对《北京联合宣言》的正式公布表示祝贺和赞许,并期待《北京联合宣言》在“一带一路”倡议中落地生根,发挥积极作用。
(“一带一路”仲裁机构高端圆桌论坛会议现场)
香港律政司前司长袁国强先生、国际商会仲裁院(ICC)副主席Chiann BAO女士、韩国商事仲裁院(KCAB)主席Ho Won LEE先生、奥地利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VIAC)副主席Nikolaus PITKOWITZ先生、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ACICA)副主席Georgia QUICK女士、波兰商会仲裁院(SA KIG)副主席Maciej JAMKA先生、德国仲裁院(DIS)咨询委员会主席Rolf TRITTMANN先生、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副主席Leng Sun CHAN先生、国家开发银行法律合规局副局长孟刚先生、英国E&A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海牙常设仲裁院(PCA)委员Ana STANIC女士、巴基斯坦国际投资及商事仲裁中心(CIICA)主席Rana SAJJAD先生、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法律顾问于腾群先生、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秦玉秀女士、美国Dechert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合伙人陶景洲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刘敬东先生、西班牙马德里律师协会(ICAM)主席Jose Maria ALONSO PUIG先生、南非仲裁基金会(AFSA)副主席兼首席法律顾问David BULTER先生、哥斯达黎加仲裁与调解中心(CAM)理事Marcela FILLOY女士、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箫先生等国内外仲裁界20余位专家作为演讲嘉宾与会。来自全球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仲裁机构代表和仲裁员、专家、律师和工商界人士数百人参会。
圆桌论坛上,与会嘉宾围绕“一带一路”与仲裁机构、仲裁助力金融与基础设施建设、仲裁与第三方市场合作等热点话题进行了积极互动和热烈讨论,并就进一步加强国际商事仲裁交流,深化国际仲裁合作表达了一致观点。
(议题一:“一带一路”与仲裁机构)
(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依次为:香港律政司前司长袁国强先生、国际商会仲裁院(ICC)副主席Chiann BAO女士、韩国商事仲裁院(KCAB)主席Ho Won LEE先生、奥地利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VIAC)副主席Nikolaus PITKOWITZ先生、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ACICA)副主席Georgia QUICK女士、波兰商会仲裁院(SA KIG)副主席Maciej JAMKA先生、德国仲裁院(DIS)咨询委员会主席Rolf TRITTMANN先生)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横跨亚欧大陆,各国法律文化和法治发展水平差异巨大,法源法域复杂多样,仲裁实践也存在较大区别。与会嘉宾从各国仲裁与司法制度出发,分别介绍了各自仲裁机构在“一带一路”争议解决中扮演的角色、发挥的作用,生动展示了各自具有代表性的实践做法和成果,分享了在推动“一带一路”争议解决机制发展中的经验,并就进一步促进以仲裁化解涉“一带一路”纠纷提出了倡议和希望。
(议题二:仲裁助力金融与基础设施建设)
(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依次为: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副主席Leng Sun CHAN先生、国家开发银行法律合规局副局长孟刚先生、英国E&A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海牙常设仲裁院(PCA)委员Ana STANIC女士、巴基斯坦国际投资及商事仲裁中心(CIICA)主席Rana SAJJAD先生、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和总法律顾问于腾群先生、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秦玉秀女士)
随着“一带一路”互联互通水平日益提升,仲裁在助力贸易、投资、金融与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将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与会嘉宾结合自身丰富的仲裁实践经验,从“一带一路”建设与金融服务体系发展,“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挑战与对策,企业在投资经营中如何防范化解风险、降低争议解决成本,仲裁如何更好地发挥在解决“一带一路”金融与基础设施建设争议中的作用等角度进行了深刻解读和务实研讨。
(议题三:仲裁与第三方市场合作)
(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依次为:美国Dechert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合伙人陶景洲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刘敬东先生、西班牙马德里律师协会(ICAM)主席Jose Maria ALONSO PUIG先生、南非仲裁基金会(AFSA)副主席兼首席法律顾问David BULTER先生、哥斯达黎加仲裁与调解中心(CAM)理事Marcela FILLOY女士、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箫先生)
第三方市场合作已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新模式。面对第三方市场合作具备的宽领域、多要素、高自由度、高复杂性等特性,“一带一路”争议解决服务和保障机制仍需不断深化和完善。与会嘉宾围绕第三方市场合作与国际仲裁发展这一新课题,介绍了“一带一路”建设、第三方市场合作与国际仲裁的重要关系,仲裁的包容性、国际性及其在第三方市场合作中可能发挥的作用等,分享了各自观点和思考。
中外专家的分享赢得了与会嘉宾的热烈掌声,加深了各国以及沿线国家和地区之间仲裁法律交流。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致闭幕词)
本次论坛在充满共享的气氛中进入了闭幕环节,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做了简短的闭幕致辞。王承杰秘书长指出,贸仲始终致力于积极促进国际仲裁法律交流合作,加强国际仲裁法律人才培养,推动完善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以开放包容的姿态,与中外仲裁界共享发展机遇,共同推进国际法治建设,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国际营商环境。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一带一路”纵深推进,国际仲裁事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重要契机。贸仲愿与国际仲裁法律界、工商界人士一道,不断增进友好交流合作,加强机构间务实合作,广泛宣传国际仲裁理念,不断推广国际仲裁在争议解决领域的广泛适用。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谷岩主持闭幕式。
(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谷岩主持闭幕式)
此次圆桌论坛,是贸仲首次联合国际仲裁机构,以“一带一路”共商共建共享发展为理念的会议,在国际仲裁界亦属先例,得到了中外仲裁界的积极响应,获得了重要共识。论坛期间,贸仲还与“一带一路”沿线7家国际仲裁机构和组织签署了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了双方的机制性合作,为推动“一带一路”国际仲裁交流作出了积极努力。
本次圆桌论坛成果丰硕,取得了圆满成功。
附件:
“一带一路”仲裁机构
北京联合宣言
中国北京
2019年11月7日
“一带一路”倡议源自中国、属于世界,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途径。“一带一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全球经济增长开辟了更多空间,为加强国际合作打造了平台,给相关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相通则共进,相闭则各退。“一带一路”致力于创造全球经济的共同繁荣。国际仲裁作为世界公认的、促进公平公正解决贸易投资纠纷的主要方式,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将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逢此机遇,交流互鉴合作共赢符合各方的发展需求与合作共识。为增进更深层次的理解互信,开展更广泛的交流合作,2019年11月7日,我们在北京共同举办首届“一带一路”仲裁机构高端圆桌论坛。通过机构间闭门会议和公众开放论坛,我们围绕“一带一路”商事纠纷解决、仲裁机构间合作深入交换看法,凝聚合力,聚焦合作发展前景,共同发表如下宣言:
我们相信,仲裁机构间的区域化合作、全球化合作是大势所趋。随着仲裁活动参与方更加多元,传统、单一、保守的仲裁服务已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需求,创新、共享、合作是国际仲裁的未来发展方向。
我们认为,在此背景下应加快建立国际仲裁界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秉持开放、共享、服务的发展理念,共同发出“一带一路”仲裁机构联合宣言(北京联合宣言),表达我们加强合作、增进对话和发展一带一路仲裁机制的决心。在北京联合宣言的框架下,我们以仲裁理念融合、仲裁经验交流为纽带,共同探索仲裁、调解、诉讼等争议解决方式的各自优势与衔接协调,推动多元化争议解决在全球范围的推广适用。
我们欢迎更多国际争议解决机构参与签署北京联合宣言,形成更广泛而有力的多边合作,从本土化发展走向更开放的区域化乃至全球化发展。
我们将坚持相互尊重、平等对话,秉承交流互鉴、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擎北京联合宣言之旗帜,共同擘画合作蓝图,不断把设想变为现实,携手推进国际仲裁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迈向更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