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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贸仲委 发布日期:2019-11-06 浏览量:12829

  2019年11月5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在贸仲9层多功能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18-2019)》(以下简称“2018-2019年度报告”)。2018-2019年度报告是自2014年决定开展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系列研究项目后的第五次年度报告,也是国内唯一专门针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即通常意义上的中国涉外仲裁)的发展所做的年度总结,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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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2019年度报告由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发布。他介绍,我国的国际商事仲裁始于1956年贸仲的设立,迄今已有63年历史。随着国家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对外贸易投资迅猛增长,“一带一路”倡议稳步推进实施,我国的仲裁事业蓬勃发展,国际商事仲裁也在良好的政策环境下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当前,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正面临着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国际市场竞争的巨大挑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去年12月印发的《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指出,中国仲裁要服务国家全面开放和发展战略,提升国际竞争力,努力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新局面。在此背景下,开展专项课题研究,每年发布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反映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现状,总结历史经验,这对于推动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为国家立法司法部门提供参考,为国内外仲裁界搭建信息交流平台,提升我国在国际仲裁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完善和仲裁事业的进一步发展,都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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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承杰介绍,2018-2019年度报告委托中国人民大学组成课题组编写,课题组主要成员包括来自高校、仲裁机构、最高人民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和实务工作者。年度报告采用实证分析与理论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分析2018全年及2019年上半年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案件数据的基础上,跟踪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法制的发展,探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情况和中国签署《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又称《新加坡公约》)对立法及仲裁工作的影响,并以中国涉‘一带一路’国家/地区仲裁实践、和以资管业务为代表的中国金融仲裁实践作为年度特别观察。年度报告主要有以下五个亮点:一是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概况部分,为追求研究的时效性,与往年年度报告立足当年度数据相比,2018-2019年度报告涵盖了2018年度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案件数据和2018年-2019年6月份的仲裁实践概况,对此进行梳理分析,概述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政策和法制的发展情况,以及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理论研究动态进展。二是进行了“中国涉‘一带一路’国家/地区仲裁实践观察”,从贸仲委审结的涉“一带一路”国家仲裁案件中,搜集和选取了263件典型案例,在隐去当事人、仲裁员、案号等信息后,通过大数据分析以及对典型案例的剖析,首次总结了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商事争议案件的特点和特色,当事人处理涉外商事争议案件的经验与启示,并提出风险防范的建议。三是紧密结合实践热点难点,以近几年业务发展最为迅猛、市场交易规模巨大、涉及法律问题相对复杂多样以及违约纠纷频发的资产管理业务为视角,就金融纠纷案件处理的最新发展、问题和挑战进行论述和分析,完成了“中国金融仲裁实践观察”。四是关注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值中国签署《新加坡公约》之际,以专章介绍《新加坡公约》的背景和基本内容,着重分析了公约项下的调解与仲裁程序中调解的关系,以及加入公约对中国现行立法的影响,并提出了中国加入公约后现有“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工作需要注意的问题。五是继续由曾经长期从事全国涉外仲裁案件司法审查与监督工作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完成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情况的研究,相关数据具有权威性,所选取的案例具有典型意义,评论视角亦可反映我国司法的主流意见,使年度报告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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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承杰最后表示,年度报告系列研究项目将继续办下去,并不断完善提高,为中国国际商事仲裁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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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由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谷岩主持,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中国贸易报、澳门日报等20余家新闻媒体到场参会。年度报告课题组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杜焕芳教授,以及年度报告课题组两位主要成员——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陶修明律师和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箫律师参加发布会,并回答了媒体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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