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连云港仲裁委员会 浏览量:5192
近日,连云港仲裁委员会发布仲裁员聘请启事,全文如下:
连云港仲裁委员会是连云港地区唯一民商事经济纠纷仲裁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法制办的要求,我会决定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聘请新一届仲裁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聘用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即:
(一)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三)曾任审判员满八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二、 报名时间和办法
1、招名时间:
2、报名地点:连云港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西路矿山院内)。
3、报名方法:凡符合聘用条件规定并热心仲裁事业的人士,均可填写《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科研成果证书、单位推荐证明、近期免冠照片2张等申报材料报名。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8-85525208 联系人:张晓红。
(来源 : 连云港仲裁委员会)